广州日报新花城民生频道出品 每一个孩子都有可能在人生的头十八年遭遇各种各样的变数,甚至因而陷入具体而复杂的困境之中。未成年人保护(下文简称“未保”)工作者如何帮助一个陷入困境的孩子,在善意和支持下完好地走出困境?当中关键,或许并不在于各个领域的未保工作者有没有“各司其职”,完成好各自的事情。 教育、法律、心理、情感、社交、健康、经济都是未成年人支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想要推动一个陷入困境的孩子真正地走出困境,必须找到一个整体的支持或解决方案,然后调动各个板块的资源进行系统性的支持或回应。而现实挑战在于谁来推动整体解决方案,大家如何跳出自己的流程。 今年,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其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调整至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 接下来在具体个案中谁来推演系统性的解决方案,调动各界专业资源,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广州日报新花城民生频道与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市律协未保委主任、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子殷就以上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 在他看来,“国内在未保工作的深度联动方面的确存在挑战”,需要落实国家亲权的概念,发掘专业角色协作,形成联动流程机制。“这个事会比较难,但难解决不代表不用解决。”郑子殷说,“实际上,十年前的广州就已经有相关的探索,我们可以从十年前的探索中寻找突破口。” 深度对话
未保工作前线,得要有能“开方”的人 丨广州日报新花城民生频道:作为广州市政协委员,你一直以来十分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建言献策,其中多次提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保护。为何会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特别关注?
郑子殷:无论是在多发达的城市里,每个孩子都有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变数而陷入困境,而一座城市其实要看的是,面对最复杂的个案,是否也能有完整的支持体系给到这些孩子。这是我们通过实务工作得出的结论和发现。 事实上,我既是一名律师,也是一名公益人,过去十八年参与组织了包括“全城义剪·碧心行动”“小白同行-白血病儿童救助”等一系列儿童相关的公益行动,2023年成立了广州市政协委员郑子殷委员工作室,这些年其实收到过不少关于未成年人求助的个案,为这些个案提供了专业法律援助和支持。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愈发看到——能否有效地实施综合保护,是能否帮助孩子走出困境的关键。 我们过去接触的这些个案中,有的是父母拒绝履行监护职责,孩子陷入无依无靠的局面;有的是父母消失,外人抚养长大,孩子深陷精神疾病困扰;也有生父不明,母亲受精神障碍影响难以履行监护职责,孩子8岁还没读书……每个孩子遇到的问题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他们的情况都特别复杂,困境中的孩子既有教育的需求,也有家庭关系的处理,同时还有各种儿童权益保障的需求需要考虑,这些问题其实是环环相扣。 很多个案归根到底,需要的是推演出一个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并调动多方参与进来。 这其实也是一线工作者觉得最有挑战的地方。
丨广州日报新花城民生频道: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提出了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也就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有完整的未成年人保护框架,而在不同板块领域也有相关的未保工作者扎根一线,看起来一切准备就绪,但你说的挑战具体体现在哪些地方? 郑子殷:挑战主要体现在谁来“出方案”,谁来联动大家一起解决。 在未保工作领域,我们最常见的就是社工。社工有着其专业领域的优势,可以对陷入困境的孩子或者家庭做背景调查,在建立关系上有专业的手法,便于后期多方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联动资源进行救助帮助,全面跟进,形成能够提供综合服务的体系。同时,家庭、社区、学校以及相关政府部门都有未保工作者的角色定位。但在刚刚提到的这些个案里,缺了整体解决方案,同时,大家想要“联”起来并不容易。 每个专业都会有自己的专业壁垒。我们之所以会接到一些未保个案的咨询和求助,其实是因为单一领域的未保工作者在介入这些个案时,发现孩子的问题和需求超出了他们的专业范畴,眼前的问题和需求千丝万缕,无从下手,但又真的想帮孩子解决问题,所以找到我们。
丨广州日报新花城民生频道:在你说的这些个案中,一线未保工作者遇到的具体问题是什么,为什么说联动不起来就无从下手? 郑子殷:我们举个例子。 刚刚提到一个8岁了还没读书的女孩,她除了需要简单的物质帮扶之外,其实还有进到校园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同时也需要一个能履行监护责任的监护人照护抚养。针对这个个案,大多数一线的未保工作者可以很好地通过政府社会救助解决物质帮扶的这个问题,社工和社区工作者也可以很好地和孩子及其家人建立关系,但读书和监护人的问题涉及了司法、教育行政等领域的跨专业知识——你想让孩子读书,不是学校说可以就可以,得确认监护人,但监护人如何重新指定? 在一线,大家都是某个单一领域的未保工作者,都想帮孩子走出困境,但各自都有各自的专业范畴。当说到要帮这个孩子同时解决确定监护人和入学读书的问题,要这个未保工作者同时具备司法、教育行政等专业知识?这一下子又超出了某个单一领域所能涉及的范围。社工、社区驻点律师、社区工作者、老师都在各自的能力范围里找不到答案,结果,就推不动了。那些复杂的个案,成了各个领域里的“悬案”。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其实应该有人“开方”,在一个综合保护的体系下,配合多学科的专业团队,为一个孩子制定一个保护方案,然后多方执行。
丨广州日报新花城民生频道:那么刚刚提到的个案,你们是如何解决的? 郑子殷:在上面这些个案里,其实我们只是填补了“协作者”或者“开方”的角色,根据这些年的未保综合服务的经验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条例和规章制度,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画解决方案流程图——包括每个环节应该怎么走,需要找哪些专业人士解决,把步骤说清楚,如果走不通,又要走哪一步,然后推动联席会议协调多方跟进。一些复杂特殊个案及时拉到司法保护的流程里,进入司法保护的“安全圈”。 以刚刚提到的那个8岁女孩为例,最后就是在向法院提出申请后,法院以“不得已而为之”的原则撤销了母亲的监护人身份,指定居委作为监护人,同时,各个部门协调其入学事宜,后续链接社会资源提供课业辅导、心理支持等方面的服务。实际上这个过程并不复杂,但未保工作涉及的知识和专业领域是很庞杂的,比如一个孩子疑似遭遇监护侵害行为时,什么时候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谁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这些都是在一线中需要专业科普的细节,同时又是解决问题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细节。 同时,我们也需要通过协作者确保每一个特殊复杂个案可以进入到多学科协作的模式中。 而我们在过往的很多个案中主要是作为了解各个流程怎么走的协作者,推动整个流程往前走,避免一个复杂的问题压在任何一个单一的未保主体上。
郑子殷所说的8岁女孩,在过去几年陷入了错综复杂的困境之中,一直等待一个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图为没有上学的她站在邻居家外,透过窗户看邻居家的电视。
谁来给孩子开方
服务于项目而非孩子的人,开不了方 丨广州日报新花城民生频道:在一个理想状态下,谁来“开方”?在未保工作里,各个专业领域里的督导角色是否能推动未保工作的协作? 郑子殷:单一领域的专业督导同样存在专业壁垒的问题。 因为单一领域的专业督导同样存在专业壁垒的问题。在我们接触的一些未保工作一线里,往往会出现一线工作者与困境中的儿童建立了关系,同时也发现了明确的问题需求,比如心理方面的疏导,或是家庭问题的干预和介入,又或者学生因心理健康问题衍生的休学和复学申请问题。这时,一线的行动者想链接对应的专业人士指导或参与进来,但因为专业壁垒,不知道可以找谁,也没有相关的资源平台清单。 这时,大家或许会想到找行业上的督导。但找到行业上的督导咨询后,这个督导给的建议依旧是行业内的建议,同样给不出跨越专业壁垒、面向孩子更多问题需求的建议。同时,未保工作其实是一个创造性的工作,不能拘泥于流程和专业壁垒,更不能服务于项目指标和服务购买方。对于条块分明的未保专项服务而言,必须思考如何跳出流程和“事本主义”的藩篱。如果跳不出专业或专项服务范畴里的“流程”,会导致很多解决不了的问题在一个单一的专业范畴流程里结案,进而连多方专业“会诊”的机会都没有。 这时,谁来做“开方”的人?其实,专项社工、学校老师、社区工作者、专项公益组织都是流程中的一个链条,不能既做执行者,又做协作者,同时受到板块、专业、流程、项目的限制。所以,我们会觉得未保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一线有没有跨板块、非项目制的协作者,可以跳出购买服务方、流程、项目的限制。更直白地说,一线工作中需要有个以“儿童为中心”而非“项目为中心”的人为问题专门做“开方”的工作,对接各个专业人士,然后大家一起解决问题,此外也要有人对一线工作者持续赋能。
丨广州日报新花城民生频道:为什么说赋能对于未保工作者也特别重要? 郑子殷:一线面对的问题是很具体的,而且是有延续性的,不是说完成了某个流程就结束了。现实中,有的社区居委在担任一个孩子的监护人之后,他们后续还有很多细节的问题,包括“孩子的家长会我该不该出席”“孩子违法犯罪我要不要承担责任”“委托寄养家庭照护,与照护家庭之间如何各司其职及分责”等等。 此外,全面保护原则中的“照料日常生活”“教育,父母对子女必要的惩戒权,但父母之外的监护人要行使惩戒权则法律设置更多的限制”“保护身心健康”“指定住所”“医疗决定权”怎么落实……这些通通都需要有赋能和协作的角色回应,进而帮助未保工作细化和落地。
丨广州日报新花城民生频道:这个协作者或者开方的人除了需要了解各个领域,还需要具备哪些特质? 郑子殷:“开方”的这个角色,需要多方面的能力和素养。 但最重要的还是国家亲权的概念,要有 “孩子归根到底是国家的”的共识。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没有或无法适当履行其义务时,国家理所当然地介入其中,代替不称职或无计可施的父母,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行使亲权,这样国家也就拥有了与父母一样的权利来制约和维护孩子的行为。当意识到孩子不仅是个人的,也是国家的,未保工作者才可以理直气壮地跳出自己的职业流程,把一个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寻找各种可能性,为一个孩子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案。 在此基础上,无论是开方的人,还是一线的未保工作者,其实都需要尊重专业,大家要意识到专业的壁垒以及单一专业领域在面对复杂的未保问题和需求时的局限性,主动地寻求不同的专业人士指导和支持。这时,很重要的是统筹和联动的思维方法。在工作过程中,全程把各种专业资源都请进来,成为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能量,通过统筹串联不同主体之间的工作,形成一套最适合未成年人的、完整的执行方案。
图为社工进行跟进服务。不少一线未保工作者反馈,大家在一线经常遇到的问题是“你察觉了问题,需要专业人士介入,却不知转介给谁,或找谁来一起解决问题,也不知怎么找人帮忙,而自己能做的事,因为没有回应到核心需求,所以对解决问题帮助不大,流程走完了,但孩子遇到的问题还在那里,大家需要一个更加强有力的跨领域协作机制和平台”。
丨广州日报新花城民生频道:但要实现联动,往往并不容易。 郑子殷:实际上,我们在如何实施综合保护方面有过很多的探索。
广州曾出台过统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政策。2014年1月1日《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实施,成立了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联席制度,他们的办公室设在了团市委的权益部。 2015年开始,未保委处理一些案例时会把各部门约来进行会商,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 2017年《广州市处理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工作流程规定(试行)》规定:公安、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卫计委、工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应在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履行处理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法定职责。 后来,地方未保的协调和联动机制几经调整。但毋庸置疑的是,广州过去做过的探索,其实可以为接下来的发展提供经验。 今年,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其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调整至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 我们可以看到,法律上面对于如何实施综合保护有一个明确的框架,而我们常常说的法制进步,其实是使法律条文的应然和现实的实然不断拉近距离,使法律条文不只是条文。 在我看来,接下来需要探究的是如何在这一框架下,结合多年前广州的探索和经验,找到这个协作者的专业角色,围绕每个个案推出解决方案,并推动一个落地有效的协作机制,也通过有效的联动机制,以及强制报告的落实,让一些复杂个案可以进到“开方”的系统,让复杂的个案找到问题解决的清晰思路,一线可以执行起来,这样才有可能真正改变一个孩子的未来。
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民生频道出品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苏赞 实习生:周瑞晔、任莉君、张一婷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苏俊杰 部分由受访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