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由北京益行公益信息交流服务中心/中国发展简报主办的简报论坛2023,在北京成功举办。此次论坛由北京境外非政府组织发展中心作为支持单位,以“把握新趋势,破局再出发”为主题,旨在提振行业信心,让国际驻华及本土NGO找到新的发力点,把握当下,逆流而上,破局再出发。在主题发言环节,主办方特别邀请到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国科律师,他分享的主题是:《慈善法》修订前后,公益行业风险与机遇比较。
本文为论坛发言摘要,经何国科律师本人确认并同意后对外发布。
大家好,跟大家一样,我也是一个公益组织的负责人,也需要考虑机构的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但是跟大家不一样的是,我是一名律师,这些年一直都是在处理和解决公益组织遇到的麻烦事。
在处理这些事情过程中,对我们公益组织来说有一个很大的启示,就是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公益组织要高度重视机构的合规问题。所以,我今天分享的题目是《慈善法修订前后,公益行业的机遇与风险比较》。 大家注意到,2022年全国人大公布了慈善法修订草案,从修法目的来说,是以鼓励和支持为主;总体来说是,重新考虑慈善的新定位、解决慈善的新问题、出台促进慈善的新措施、完善慈善监管的新机制。第一,体现慈善功能新定位;立法目的中明确要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动共同富裕,以及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慈善事业的领导。 从国家层面来说,将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动共同富裕,写进《慈善法》第一条的核心部分。同时要加强党对慈善事业领导的角色定位。不难看出,未来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格调和基本方向,就是慈善如何进一步在第三次分配当中发挥作用,以及如何体现党对慈善事业的领导。这一点确立了修法中新定位问题。第二,回应慈善发展新问题;应急慈善专章、网络慈善,募捐服务平台完善,个人求助入法,充实慈善信托制度。 在疫情期间,面临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应急慈善。尤其是应急事件发生时,社会公众的捐赠、参与越来越多,但整个《慈善法》自2016年通过实施以来,这部分内容没有充分体现,导致实践中一线公益机构参与应急、救灾等事件时无法可依。但《慈善法》修改后设置了应急慈善专章,明确了相关条款,不同程度回应了这个新问题。除此之外,近年来互联网慈善、互联网公益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个人求助要不要纳入慈善法调整范畴,而慈善信托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这次慈善法修订中都是有所涉及和调整。第三,优化慈善促进新措施;这次《慈善法》修订中的优惠措施,不完全都是新的内容,更多的是将以往的模糊事项明确固定下来。 一是优化募捐资格门槛;比如将年限从两年变成一年。二是优化慈善事业的扶持政策;包括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联合,支持社区慈善组织、五社联动、社区基金会等等。尤其是第一次将支持国际交流写进了《慈善法》,并提到要鼓励、支持、引导慈善组织参与国际交流。第四,健全慈善监管的新机制;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和激活,第三方专业监管,行业部门自律,强化法律责任情形和法律责任追究等。一方面是综合监管机制的激活,包括工商、公安以及网信、金融等部门,要综合监管慈善行业,也提出要鼓励和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管。比如开展对于项目、信息公开、内部治理等能力评估,也包括通过人才培养、公益创投孵化的方式来支持社会组织,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以及加强对法律责任追究等问题。《慈善法》的修订,无疑给公益行业带来新的发展何机遇,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需要公益行业进一步发挥越来越多作用,一方面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一方面做好慈善财产的管理,最后实现为国家,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慈善服务。现在社会主要矛盾是发展不平衡、不平均的矛盾,所以需要公益组织来弥补解决这个问题。这一点,从各地民政部门能看出一些变化,今年春节后各省民政厅的“一把手”对慈善工作给予非常大的关注,要把慈善融入到各个领域,融入到养老、儿童、助残等各领域。可见,从党委政府的发展理念上来说,各领域的发展都需要慈善力量的介入。那么,慈善最终怎样发挥作用,我认为有两个角色。一方面是如何做好捐赠人的服务,目前捐赠总额是1500亿,如果未来将增长到3000亿、5000亿,那么怎么样的公益组织能够承接这笔钱?如何做好捐赠人的维护和捐赠服务,这个能力需要公益机构去健全完善的,现在很多公益组织对捐赠人的管理、服务是缺位的。另一方面,如何要做好慈善财产的管理工作,包括做好慈善财产本身的保值增值,和做好专业的服务,最后实现为国家、为社会、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慈善服务。所以我看到的第一个发展的机遇。第二,公益行业发展的新阶段;从传统的慈善向专业化慈善转变,各个领域都需要慈善力量的支持,同时支持国际慈善交流。 我个人理解,公益慈善已从捐钱捐物为主的传统慈善逐渐转向专业化慈善,专业化慈善就意味着提供专业化服务。所以,慈善不再是简单的花一笔钱就能做好,而是如何把它变成专业化服务,而服务的转变也奠定了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新格局和新基调。哪家机构能提供更好的服务,服务的更专业,服务的更到位,发展空间、发展机会就更大。这是第二个我想提到的机遇。第三,慈善税收优惠政策将进一步突破,鼓励和支持各种类型非货币财产的捐赠。从机遇来说,慈善税收优惠政策将会进一步的突破,这个政策出台对行业将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此外,鼓励各种类型非货币财产的捐赠,实践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股权捐赠,越来越多的房屋捐赠,包括知识产权的捐赠。而这些非货币捐赠的出现,需要公益组织提升相应的专业能力,也迎来新时代的发展机遇。第四,慈善信托制度的充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对于未来慈善行业发展意义重大。随着慈善信托制度的充实,优惠政策的落地,对于未来慈善行业的发展意义非常重大。我们可以看到未来在信托这个领域,尤其是针对高净值人士和家族的慈善信托发展,也会有一些新的变化。这次《慈善法》修订后,纳入应急慈善何社区慈善,这说明公益行业的力量被看见了。政府在应急、社区领域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尤其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中,公益组织是一支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力量。既然被看到了,就一定会有更多的支持给到公益行业。这是第五个机遇。第六,鼓励第三方专业化机构对公益项目,信息公开、内部治理等进行专业专业评估和支持,公益行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 从公益行业本身而言,这是一个新话题、新领域。从业务发展来说,需求会变得旺盛,发展空间就会变大。那么,作为专业第三方机构,在未来无论是公益项目,还是信息公开、内部治理,从立法政策上都得到了很多支持和肯定。以上这六个方面,是我想谈的《慈善法》修订前后可以看到的新机遇。公益组织需要思考的是,如何顺应时代潮流,在新的机遇来临时,准确找到自身的定位和方向。《慈善法》修订除了给公益行业带来很多机遇,同时也会伴随一些挑战和风险。我主要围绕这几个方面,给行业伙伴们提个醒。第一, 挑战巨大,目前公益行业发展良莠不齐,行业共识不够,行业人才奇缺、行业自律没有。这是目前整个公益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发展中的第一个风险和挑战。第二,国家监管的不断加强,党建,财务,项目等监管要求的加强,需要一步一步构建政府和行业的互信,只有专业规范才能走的长远。目前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互信还没有完全搭建起来,这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话语体系的转变。如果话语体系搭不上,公益组织做的事情与政府要实现的目标就会脱节,一旦脱节,彼此的互信就建立不起来,互信建立不起来发展空间、发展风险就会加大。所以,如何提升公益行业的专业化能力和专业规范,不仅仅是项目的专业规范,也包括沟通能力的专业,这是第二个风险。第三,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社会风险、伦理风险共存,公益组织负责人各类风险意识都需要加强。互联网时代,一篇自媒体文章就可能造成巨大的社会舆情。对于机构来说,就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所以,公益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各类风险管理的意识,风险意识薄弱就会导致整个机构在不知不觉中面临潜在的风险。还有一点,就是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发展之路,其中一个最鲜明的特征是党的领导。除了坚持党领导以外,我们还需要坚持慈善的法治思维,《慈善法》是对政府、对社会、对组织、对个人共同遵守的依据。无论政府、公益组织,还是个人、志愿者、合作方、服务对象,都应该坚持法治,利用法治思维来解决和应对各种事件,而不是找一些短、平、快的方式暂时掩盖过去。从《慈善法》修订前后,我还有一些建议供公益行业的伙伴们参考。第一是慈善需要下沉;也就是说,慈善一定要给需要的弱势群体提供切实可见的服务。慈善的项目一定要感受得到,现在越来越多的项目走向社区,走向乡村,走向一线,我认为这是非常好的方向。第二是慈善要专业;我们的服务要专业,治理要专业,针对捐赠人、资助人的服务也要专业。内部管理、项目设计专业化能力更要加速提升。第三是慈善要透明;有些舆情事件最核心的就是信息公开问题,信息公开要透明,做好信息公开是王道。第四是慈善要规范;要防范组织和负责人的法律风险。南京有一个民非,因处理不当导致负责人面临很大的连带责任。所以,机构和负责人的法律风险防范需要建立起来,才能在新的发展阶段,给组织和个人有一个更好的保障。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NGO观察」,搜索「zgfzjb1996」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