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开启左侧

深度解读高级社工师评价办法:社会工作者职业发展的升阶之策

[复制链接]
维尼聪明可爱志 愿 者 发表于 2018-4-8 08: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帖最后由 齐志公益 于 2018-4-11 09:44 编辑

来源 | 中国社会工作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出台的意义何在?对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有什么作用?本刊特邀社会工作专业专家学者、资深实务工作者以及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方面的研究者,对《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将对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社会工作者职业发展产生的影响以及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职业能力要求等进行深度阐述解读,以飨读者。

健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体系   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王思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039f6d49537aee68e956365b62c2bfa3.jpg

经过十余年发展,我国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已经达到相当规模,他们在民生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作为现代社会应有的一项社会制度,我国的社会工作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队伍、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地在扶贫济弱、改善民生、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人才是根本,制度是关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对于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体系,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工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所载明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具有重能力、重带队、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等特点。在重视政治要求的基础上,《办法》注重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价值观和职业使命,特别注重高级社会工作师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办法》面向服务实践、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面向带队前行、注重经验总结和研究,为打造高水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出了基础性、框架性要求。具体说来,其重要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体系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指出,要制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形成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十多年来,通过实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得到较快发展,一些地方在实际上提出了设置高级社会工作师岗位的要求。《办法》的发布和实施积极回应了现实需求,完善了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体系。

第二,给社会工作从业者指出了职业发展之路

在有了一定规模的中级社会工作师并发挥了比较明显的专业效果之后,进行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并促进高级社会工作师岗位设置就成为必然。近些年来,随着社会工作师规模的扩大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他们之中的优秀人才如何向更高层次发展就成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办法》为有志者开通了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发展之路,拓展了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可以留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进我国的社会工作事业发展。

第三,将有力地促进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提高

《办法》对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它以能力要求为本,兼具较高的社会服务实践能力、服务项目的设计实施能力、督导能力和社会服务经验总结与研究能力。理想的高级社会工作师是较高水平的服务人才、督导人才、管理人才、研究人才的统一。有了这样一批高级人才,既能做比较复杂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又能进行服务示范、督导和带领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向高水平发展,还能总结出专业化的本土实践经验,这一定能促进我国的社会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办法》致力于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了做到这一点,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既进行难度较高的全国考试,又进行评审,考察他们实际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总结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研究能力,这就是对他们较全面的评价。

通过这些程序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不是只懂书本、缺乏实践经验的“学者”,也不是只埋头苦干的“实干家”,而是能带领队伍前行的“领军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业化与本土实践相融合,复杂实务与带队、督导相贯通,实干与经验总结、政策倡导相促进,能够打造一支立足我国和本地实际,既务实又具有前瞻性的高水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他们可能代表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

《办法》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具有“工具理性”的引领作用,希望它能发挥我国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模塑功能。

考评结合  严把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能力关史柏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


22d34152f64712258dfe64a4e55731f4.jpg

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这三个级别的社会工作者,在职业能力方面是有不同要求的。2006年原人事部、民政部颁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的职业能力作了规定:对于助理社会工作师的要求是,能够运用社会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专业理论方法,从事初步的社会服务;对于社会工作师的要求是,能够运用专业理论和方法处理各类复杂问题,能对助理社会工作师进行专业指导,还能制定规划、整合资源,拓展领域。

《办法》对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职业能力要求体现在服务、管理、督导、研究四个方面,与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的职业能力要求相比,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职业能力在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都有了变化。

从深度方面讲,三个级别的社会工作者虽然都有从事直接服务能力的要求,但是,对于助理社会工作师只要求其“能够根据服务计划,运用专业方法和技术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对于社会工作师则要求其能够“处理各类复杂问题,并对所提供的专业服务质量与效果进行评估”。《办法》对于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职业能力要求则提高到“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解决复杂疑难专业问题”。

从广度方面讲,除了要求高级社会工作师具有高超的直接服务技能之外,还要求其在间接专业方法的运用方面具有以下方面的能力:

一是管理能力,即“能够发挥专业骨干作用,组织设计、实施和评估社会服务方案或项目,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二是督导能力,即“能够对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开展专业督导,帮助其解决专业难题,提高职业能力”;

三是研究能力,即“能够开展社会工作政策、理论与实务研究,总结提炼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创新社会工作专业方法,针对具体社会问题的解决及有关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办法》提出,对高级社会工作师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这可以从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方面来理解。

从重要性而言,高级社会工作师作为最高层级的社会工作者,负有指导、带领人才队伍和示范、引领事业发展的使命,这部分人员的素质将决定和左右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养及能力,因此必须采用最适合的方式对其职业水平进行评价。

从必要性而言,仅以考试的方式已经无法对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职业水平做出全面、完整的评价,必须通过材料审阅和面试答辩的形式审核其是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正确的政治立场,审核其是否具有丰富的从业经历和经验,审核其是否有从事一线服务及从事管理督导的完整记录,审核其是否具有从事专业研究及政策倡导的能力,以及审核其是否对社会工作事业有高度的认同及委身。

从可行性而言,高级社会工作师需要具备的条件较为严苛,能够通过考试取得申报资格的人数相对较少,各地相关部门有条件、有可能组织评审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作为参考和申报人员,要从考试和评审两个环节进行充分准备。

从考试环节来讲,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应试者既要具备纯正内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和专业理论、方法和技巧,又要具备丰富的从事社会工作直接和间接服务的经验,还要能将这两方面的能力有机结合起来。除此之外,要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当然还要具有较好的理解考题和文字表达能力。

从评审环节讲,《办法》对申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作了十分清晰的规定,包括学历和任职年限的要求、参与个案服务和督导工作的记录要求、任职以来取得社会工作业绩和贡献方面的要求等。这些方面的申报条件和要求不可能通过较短时间的努力取得理想结果,而是要靠平时踏踏实实、一点一滴的工作和积累才能具备,因此,凡是有志于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最高峰冲击的人员,都应从小事做起、从平时入手、从长远计议。

高级社会工作师的时代要求李涛(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主任)

50076c8f5f635e6eb74f47564f857d4b.jpg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立了以服务能力为评价重点的原则,并将从事专业服务作为考评的基本条件。这是因为社会工作是建基于利他主义和奉献社会的价值上的服务实践,是由实务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不断探索总结出来的人类自我服务、自我解放的应用科学,为服务对象服务是社会工作的根基,脱离了服务,社会工作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如同今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周的主题,《办法》突出服务能力正是“牢记社工心”的体现,标志着实务工作者迎来了一个“建功新时代”的机遇期,它将对社会工作专业建设带来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回归以服务为本

之所以用“回归”,是因为我们发生了目标性的偏离!这些年,考研成为大多数本科院校社工毕业生的第一选择,且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选择出国读研。尽管我对这些学生毕业后不能从事实务工作感到遗憾,但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长期以来,当学生们向我咨询职业发展路径的时候,我会勉励他们先在一线实务扎扎实实做几年,然后去做研究或管理。对于为什么要“做几年实务”就转型,而不是“终生致力于实务”,我从来没有为此反省过。

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开始反省,在话语建构中,当我们说“专业人才”的时候,潜意识的反应并不是“服务者”,而是“研究者”“管理者”才是人才。绝大多数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晋升路径是从实务工作者上升为“管理者”或“督导”,而很少有想成为资深实务工作者的,为什么?因为在我们的潜意识里,长期在一线并不是一件骄傲的事情,而是“没有出息”“没有能力”的事。

这就是当下社会对实务工作的普遍认识,由此造成的是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理想与现实的背离。那些长期坚守在服务一线的实务工作者值得我们尊敬,却不值得被推崇,因为只有尊敬是不够的,必须在专业发展中给予服务者与专业水平相匹配的职业地位和上升空间,从事服务才会成为一个行业普遍的现实选择。高级社会工作师作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高级级别,《办法》要求其专业价值首先要体现在以更精湛的服务技术处理一般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处理不了的复杂疑难的专业问题,这不仅是无数在困境中挣扎的服务人群对我们的专业要求,也是社会工作的专业初心所在。

二是推动社会工作专业研究与实务的结合

研究与实务两者在现实中脱节,一方面是研究者缺乏对实务领域的深入,研究成果不能反哺实务。另一方面是实务工作者只是被研究的对象,缺乏参与研究的机会、能力和自信。我们一直对研究有个错觉,认为研究是“研究者”才能做的专业,而忘记了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素养之一就包括研究能力,社会工作研究方法是社会工作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

如果社会工作者缺乏研究视角和能力,不仅无法推动环境的改变,而且个人经验无法转化为推动行业发展的专业经验,专业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办法》提出了社会工作实务经历和业绩贡献相结合的考评原则,其中业绩贡献的指标之一就是研究成果。这有利于促进社会工作研究与实务的结合,两者的结合需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研究者与实务工作者联合开展研究;二是实务工作者在研究者支持下,学习和掌握研究方法,在服务中开展研究。最终实现实务促进研究,研究反哺实务的共赢。

三是促进本土理论和实务模式的构建

本土社会工作尚处在生于毫末的阶段,需要我们在本土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专业理论,探索和总结实务模式,不仅推动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建设,也为人类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做出中国贡献。《办法》设置的考评条件包含了社会工作服务、督导、管理和研究等综合能力,要求高级社会工作师能够立足实务,定期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与能力,不断总结提炼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创新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对此,我们既要有专业紧迫感,又要有专业自信心。

推荐阅读:

快看!一图读懂 “高级社工师 ”晋级之路,权威解读来了

头条 |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出炉,算算你还有几年能考...


(长按保存海报可分享朋友圈)↓

1d59916c6af5d8de66f5c1222642fe2e.jpg


2018年社工考试教材官方指定销售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会员达人更多+
广告位

信息推荐

更多+

最新信息

更多+

关注我们:齐志公益

官方微信

儿童心理云平台

服务热线:

020-83707079

微信号:18520081188(备注来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东关汛3号三楼

公益合作(投稿):admin@gzqz.org

广州市越秀区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版权所有-广州公益网    ( 粤ICP备14025298号 )

粤ICP备14025298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