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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22部门对社会组织提出五项要求,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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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yi020工作人员 发表于 2021-3-22 21: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月22日,民政部、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等22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对外发布。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通知》提出了七项要求:


1、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2、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3、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4、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5、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6、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7、进一步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


其中第一项涉及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具体包括五项内容。社会组织如果违反,将被民政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非法社会组织“挂靠”合法组织乱像


《通知》指出,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在各种利益驱动下,不断变换手法,以假乱真、招摇撞骗。有的非法社会组织为寻求合法外衣的庇护,千方百计“挂靠”到合法组织名下或者与其共同开展活动,鱼目混珠。


刚刚被民政部取缔的“全民悦读全国阅读会联盟”就是这样的非法社会组织。


“全民悦读全国阅读会联盟”未经登记,就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组织设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组织架构,私自刻制印章,在北京、广东、陕西、大连等多地设立分会并任命负责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民悦读”阅读会相关活动。


2016年,“全民悦读全国阅读会联盟”相关运营公司为寻求合法身份的掩护,与中华文化促进会开展合作,在该会下设朗读专业委员会,“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共同开展“全民悦读”相关活动,先后多次举办“全民悦读朗读大会暨青少年朗读课文大会”,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并收取费用。


违反“五不得”社会组织将被重处


为了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通知》要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


1.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2.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3.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4.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5.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通知》强调,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向社会公告包括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名单在内的处罚信息,并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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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全民悦读全国阅读会联盟”合作的中华文化促进会已经受到了处罚。3月2日,民政部发布公告对“全民悦读全国阅读会联盟”及其设立的相关机构予以取缔,对中华文化促进会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3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中华文化促进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处罚公告显示,中华文化促进会主要违法事实如下:


一是该会分支机构朗读专业委员会与非法社会组织“全民悦读全国阅读会联盟”共同举办“全民悦读朗读大会暨青少年朗读课文大会”,期间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并收取费用,违法所得53万元,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二是该会向其下设的19家分支机构违规收取管理费,违法所得182万元,违反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三款“社会团体不得向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收取或者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规定。上述两项违规收费行为违法所得共计235万元。


重点打击五类非法社会组织


“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此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除此之外,还有四类非法社会组织也将被重点打击。


3月20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要突出重点。


本次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的是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也未在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要重点对五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打击整治:




一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除此之外,各地还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打击整治的重点,拓展打击整治范围,丰富打击整治内涵,坚决做到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人民利益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应打尽打、不留死角。


以高压态势持续打击


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近年来,不论是民政部,还是地方民政部门,一直在持续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进一步夯实线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成果,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网络活动根基,形成线下线上治理闭环,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前期已分三批,对55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其开办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予以关停。


日前,民政部会同网信、电信主管部门,再出重拳,精准打击,依法关停2021年第一批10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清除了有关关联网页信息。




民政部表示,对非法社会组织“零容忍”,下一步将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强网络监测与排查,线下线上同步查处,坚决清理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对于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的非法社会组织发起人,还将提请相关部门依法纳入违法互联网站(主办者)黑名单。


地方民政部门同样以高压态势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通过取缔、劝散、公布涉嫌名单等多种手段并举,强力挤压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


据初步统计,2021年前两月,地方民政部门已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3家。2月19日,北京市民政局对2020年9月以来收到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线索集中收网,对“中国艺术发展研究会”“中国传统艺术交流协会”“建党伟业文艺奖组委会”“中国文艺名家研究会”“中华国学艺术传承奖评委会”和“共和国传世名家终身成就奖评委会”等19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集中取缔。湖南、江苏、四川等地民政部门,也相继开展了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行动。


同时,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各地民政部门公布了一系列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非法活动证据线索。3月1日,广东省民政厅将“中国展览工厂联合会”、“中国中医研究院促进会”、“中国连锁餐饮产业联盟”、“中国营地教育联盟”、“中国游艇休闲运动联盟”等35家组织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提醒社会公众在参与有关活动时,注意对组织合法性进行核实,谨防上当受骗。广西、江苏等地民政部门,也依法将打着“医养结合”、“乡村振兴”、“艺术交流”、“疫情防控”等经济社会热点名义的不明组织列入了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根据相关法规,社会组织必须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后才能开展活动,否则涉嫌触犯法律。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加大非法社会组织线索监测预警与排查发现,继续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露头必打,始终保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高压态势,不断清理非法社会组织生存活动空间。


- END -

作者王勇

责任编辑王勇    排版吴丽萍

来源:公益时报gongyishi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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