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一篇题为《这个世界会好吗?——我被万科慈善豪车队殴打始末》的文章刷屏微信朋友圈。当事人唐林撰文自述称,其驾车前往西藏进行公益慈善活动的旅途中,险些被“万科慈善豪车队”逼下悬崖,此后又被车队多人殴打。一起交通事故,因为众多“标签”持续发酵。
尽管是“冲突”还是“围殴”尚在争论,尽管质疑唐林炒作的声音仍然存在,尽管万科连发声明向唐林无条件道歉,但抛开这些具体细节,已经披露的事实足以令人深思:为何一趟慈善之行,演变成开斗气车的危险之旅?为何两队爱心人马,不是彼此扶持而是怒目相向?
毫无疑问,这一事件之所以广为关注,很大程度与“慈善”二字有关。这些年来,从陈光标的高调慈善,到成龙的裸捐风波,“慈善”一词变得流行而又敏感。一方面,它似乎更多地成了成功人士的“专利”,以至于在上述事件中,有人嘲讽“开个破皮卡,还去西藏做慈善”;另一方面,慈善似乎成为一个独立选项,与生活的其他方面割裂开来,似乎只有捐款捐物才是慈善,似乎只有在特定时空才有慈善。慈善和日常生活成了“两张皮”,甚至慈善与不善之举“并行不悖”,不仅对比强烈,也让人心生感慨。
那么,究竟何为慈善?慈善又该何为?
不可否认,慈善有经济性的一面,比如有“避税”的动因,甚至不排除“广告”的动机。但根本上来讲,慈善的价值更在于伦理性,“怀有仁爱之心谓之慈,广行济困之举谓之善”,慈善是一种基于人性光辉的选择。而这种人性光辉,总是由内而外、由近及远地普照。因此,中国的《孝经》中才说,“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西方的古老谚语才讲,“慈善始于家庭”。从身边的人开始理解慈善,从能做的事开始践行慈善,让慈善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这恐怕才是慈善的初衷所在。
将慈善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我们才不会周末跑到山区奉献爱心,平时却对身边的同事冷若冰霜;我们才不会一边行贿受贿偷税漏税,一边借慈善来体现社会责任;我们才不会在居高临下的慈善中,随意消费人的感情和自尊。
将慈善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我们在做慈善时,才不会滋生道德优越感,陷入施恩求报的烦恼中;才能认识到,慈善并非单纯给予,而是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获得了内心的充盈;才不会把慈善当作一种手段,甚至陷入意识形态的纷争。
将慈善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我们才不会“论迹不论心”,将慈善行为异化为物质比拼,单纯以钱财的多寡论英雄;才会在面对炫耀式、作秀式慈善时,有自己的清醒判断;才能在关心别人做什么的同时,更聚焦于自己可以做什么。
生活可以有“诗和远方”,慈善却不该有“灯下黑”。现代慈善的一大特点,就是把慈心善行落实到日常生活当中,使之成为公民的一种爱心表达、一种社会责任、一种生活方式。慈善作为一个人良知良能的体现,其最可贵的价值,不仅在于做了某件大事,更在于它充盈于身边的一件件小事。老弱病残过马路时的“随手一扶”、邻里矛盾纠纷时的“随手一劝”、看见路边垃圾时的“随手一捡”,这些何尝不是慈善?下雨了,你走在路上,陌生人关心你,与你共撑一把雨伞;夜里,前路漆黑,你胆怯不敢前行,他人为你点一盏灯引路,这些又何尝不是慈善?
有学者指出,基本完成工业化之后的国家,如果能够兴起广泛而持续的慈善运动,整个社会就会实现稳定的转型和提升。近些年来,从网络助学到免费午餐,从爱心义卖到公益书屋,越来越多的“微慈善”,不断丰富着人们对慈善的认知、诠释着“友善”的核心价值观。这种具体而微的慈善,正是慈善的真谛和力量所在——慈善需要的不仅是“富人之力”,更需要“人人之力”;慈善也不是少数人做了很多,而是每个人都做哪怕一点点。而这一切的前提,则是让慈善成为现代公民的内在价值选择,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方式。(原文标题为《慈善首先是一种生活方式》)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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