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年来,徐本亮老师一直在倡导和推动“有效公益”,强调刻不容缓。但令人遗憾的是,很多公益项目虽然做得“有声有色”,但有效性却值得怀疑,浪费了社会资源不说,还一定程度上损伤了公益的形象和公信力。比如说,不少公益组织都在大凉山开展项目,国家也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并没有多少组织能够探索出一种让人拍手叫好的公益模式来。今天,我们重新刊登徐本亮老师的这篇旧文,希望公益组织能时刻保持警醒自省并及时纠错。
上海卓越公益事业评估中心理事长徐本亮
做公益是需要资源的,而资源又是有限的。要让有限资源真正用到能出成果的地方,就必须强调有效性。为了提高有效性,我们的所有项目必须以需求为导向开发项目;以目标为导向制定计划;要注重成果,要将有限的资源用到能够产生成果的地方。 为何我们提出和强调有效公益呢?因为我们做公益是需要资源的,而资源又是有限的。要让有限资源真正用到能出成果的地方,就必须强调有效性。 所谓有效性就是要做正确的事情,做对的事情。对于社会组织来讲,它是为了解决某一社会问题而存在的,它的存在是为了改善社会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因此它的有效性,就一定是对某个社会问题的解决和服务对象通过我们的项目和服务得到改变和受益。 有效率不一定有效果 为什么特别强调有效性,因为我们过去比较强调效率,效率指的是投入与产出之比,但是有效率不一定是有效果。
以我们机构为例,我们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成立于1995年1月,成立的背景是上海大批国有企业职工下岗、转岗需要再就业。我们成立这个机构的使命就是“知识扶贫,助人发展”,就是希望通过再就业培训帮助学员实现重新就业。如果我们只是培训,比如培训了500人,但是如果500人中没有人就业,那么我们的培训有意义吗?没有意义。因此我们机构不仅有使命,而且通过确定可以衡量的目标,将使命转化为实际成果。就是说,衡量我们机构的绩效,不是仅看我们培训了多少人,而是看有多少人通过培训,真正实现了再就业。因此我们的再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就提出了非常明确的目标:要达到50%的就业率。正是由于我们重视和坚持有效性,我们以50%以上就业率的成果赢得了政府、企业和基金会对我们的信任和源源不断的支持。20年来机构从从小到大、持续发展,筹措资金7000多万元,帮助6万多名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媳妇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更重要的是我们坚持有效性,也使机构的使命得到落实,体现了机构存在的价值和对社会的贡献。所以我们强调做公益一定要注重有效性。 目前,政府和社会组织对有效公益的认识还很不足,缺乏这种意识。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现在在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公益项目中普遍存在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的情况。 我们社会组织一定要搞清楚四个概念,一个就是投入,即投在项目中或由项目消耗的资源;一个是活动,即为了履行使命,项目对投入的使用情况;一个是产出,即项目活动的直接产出;一个是成果,即服务对象在参加项目期间或之后的变化和收益。这四个概念是项目产出的模型。例如一家生产杯子的企业,它要生产杯子需要有资金投入,人力投入,经过生产活动,产出杯子,但是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光产出杯子是不够的。它要把杯子卖出去了,才能实现其中的利润。 社会组织,因为它没有利润底线,所以我们有的社会组织,虽然做了很多事情,但是没有效果,但它总认为自己在做好事,还往里面投入,所以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举个例子,如有些搞宣传的社会组织,如环保宣传,法律宣传,印了很多的传单、小册子,他们认为发了多少的传单、小册子,有多少人来听讲,就是成果。其实这些是产出而不是成果。因为传单、小册子发了以后,是否有人看,看了后有什么结果,他们并不知道。我们讲的成果是指服务对象参与了我们的项目,接受了我们的服务,给他带来的改变与收益。这种改变和收益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但一定要有改变和收益。因为只有受益人改变了,受益了,才能使社会问题得到解决。资助方也好、政府购买服务也好,要的是成果。著名管理大师德鲁克曾经说过:社会组织是为使命而存在,社会组织也是为成果而存在。所以这个成果不是你做了多少活动,有多少的产出,这个成果一定是服务对象的改变与收益。对任何社会组织的成果都需要用定量和定性两种标准来衡量。 有效公益必须以需求为导向 为了提高有效性,我们的所有项目必须以需求为导向开发项目;以目标为导向制定计划。我们现在有很多项目,在设计的时候机构没有进行很好的前期调查研究,项目的需求是他们主观想象的,而不是服务对象真正需要的。甚至还有的项目,要等到批准后,拿到钱之后,才去做调研,这就违背了先调查需求、后设计项目的基本原则。
我觉得,现在不少做公益项目,做社会服务的人缺乏市场的概念、客户的概念、营销的概念。实际上,我认为做公益与做商业道理是一样的。德鲁克曾经说过,企业的目的是创造客户,是客户决定了你应该提供什么样的产品与服务,决定你是什么样的企业。我们做项目,就是做营销,我们首先应该了解需求,然后再去满足需求。所以,要提高公益项目的有效性,我们需要严肃认真地满足客户需求。这不是说我们知道什么东西适合他们,而是要知道什么是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以及如何把这些东西送到客户手中。现在有些公益项目虽然拿到了钱,但有的找不到服务对象;有的做不下去;有的没有效果。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项目不符合服务对象的需求,对他们没有价值。 所以,从有效性的角度来讲,做社会组织,做公益项目一定要以需求为导向。现在社会组织做项目中,存在项目雷同化的现象。比如说为老服务,大家都去敬老院,给老人洗脸、洗脚、聊天,有的时候特别是学雷锋的时候,一天会去好几拨。另一个现象就是大家都去做一些容易做的项目,能够拿到钱的项目。现在政府大力支持发展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就是希望社会组织能够从需求出发,通过实施公益项目真正使服务对象受益,有效解决社会问题。否则,项目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仅仅只是搞搞活动,单纯追求服务人次,绝对是一种资源的浪费。现在有的公益项目、社会组织效果不好,主要是过分看重了活动和产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活动和产出容易评估,而受益人的改变和收益,这是很需要下功夫的,尤其是一些无形的改变。所以,为了保证公益的有效性,必须加强公益项目的前置评估。 做公益是需要资源的,而且资源非常有限。因为有限,我们更要注重成果,要将有限的资源用到能够产生成果的地方。如果不注重成果,就有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例如:上海的再就业培训,人保局交给社会的培训机构来做,这种方式是挺好的。但问题是现在人保局购买的是考试合格的人数,学员考试合格,就给培训机构埋单。这样造成不少失业人员每年都参加培训(政策规定失业人员每年可以参加一次免费培训),证书拿了不少,但最后还是没有就业。
其实,政府开展再就业培训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但是由于在埋单的时候购买的仅仅是产出(考试合格人数),而不是成果(再就业的人数),所以尽管政府每年为再就业培训投入巨资,但是效果不尽如人意。现在我们有些志愿服务是“被志愿”,效果并不好。比如,现在很多城市组织志愿者在马路口维持交通,但仍然有很多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结果,志愿服务搞了,志愿者补贴发了,交通状况并没有改善。因此志愿服务也要讲究有效性。否则就是浪费资源,也会影响公民参加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有效公益从学习德鲁克开始 有效性的概念,起源于著名管理大师德鲁克《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书。德鲁克指出,有效性不等于效率,效率指“把事情做对”(to do things right),有效性指“做对的事情” (to get the rightthings done) 。有效性就是做好正确的事情的能力——“将对的事情做对。” 我认为在中国公益界非常有必要掀起学习德鲁克管理学思想特别是非营利组织管理思想的高潮。我的机构成立20年来,就是在德鲁克思想指引下从小到大成长发展起来的。 德鲁克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他说过:21世纪是社会组织的世纪。1990年他写了《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从使命到绩效,再到策略,德鲁克给我们勾勒出一套清晰、具体的操作方法。该书指出,非营利组织是以服务人类为目的的事业,由于缺乏传统的商业底线(指利润),更需要借重管理来让自己专心致志于既定的使命。其中有一章是讲绩效管理,那什么是绩效呢?绩效指的是将现有的资源集中于能产生实际成果的事物上。德鲁克也十分强调注重成果,而且成果是在组织外部,成果一定是通过服务对象的变化来体现的。 德鲁克还写过《组织生存力》,这本书也是非常经典,是社会组织评估的有效工具。书中有德鲁克的五个经典的问题,我们做好项目也要有正确回答: 1、我们的使命是什么(项目要解决什么样的社会问题?) 2、我们的客户是谁(项目的受益人是谁?) 3、客户认识的价值是什么(项目到底满足什么样的需求?) 4、成果是什么(项目可以衡量的目标是什么?) 5、我们的计划是什么(为了达到目标应该开展什么样的活动,提供怎么样的服务?) 由此,做公益项目的逻辑框架非常清楚。近几年我在全国各地为社会组织做能力建设培训和咨询,一直在倡导有效公益,反响非常好。大家认为这个概念和这种意识非常重要。因为之前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概念,没有这种意识,甚至有些人都不清楚什么是公益项目,因此加强这方面的培训是非常必要的。 有效性是公益事业发展的根本之道。社会组织只有有所作为,才有地位。做公益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追求表面上的轰轰烈烈,而应该注重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使服务对象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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