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文章强调,围绕更好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完善配套法规政策,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让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已经成为全社会深思和探索的课题。
《慈善法》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慈善捐赠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
在自愿、无偿、非营利的大原则下,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不仅需要法律法规政策保证慈善活动、慈善捐赠目标的实现,更需要精神上的回馈、认可和鼓励。
他们的善行需要被记录。帮贫助困、乡村振兴、应急救灾、教育科研、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体发展、社区建设……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道路上,他们用充满善念的行动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社会问题。
他们的努力需要被褒奖。善行无大小,义举无高低。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精力被投入慈善事业的那一刻,社会价值就油然而生。无论动机如何、效率高低,化个人财富为社会财富的努力当得起全社会的致敬。
他们的名字需要被传扬。做好事留不留名是个体的自由,让好人有好报是社会的必须。以礼正国,以励率民。来自社会的肯定将激励他们更加坚定地前行;而他们的名字又将激起更多昂扬奋进的力量。
《慈善法》规定,国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作为全国性的公益媒体,《公益时报》有意愿、有责任、有能力以媒体力量推动全社会旗帜鲜明地扬善。2004年,我们创办了中国慈善榜,以一份份榜单记录慈善家、慈善企业的大额捐赠数据;以一场场盛典让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站在舞台中央。
截至目前,中国慈善榜已经记录了3300多位慈善家、11000多家慈善企业的大额捐赠,收录捐赠金额超过3000亿元;登上中国慈善榜发布盛典的慈善家、慈善企业、慈善组织数以千计,他们构成了中国的慈善榜样群体,带动慈善事业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
我们坚信,无论环境如何变迁,对善的追求都不会停步;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对善的褒扬都不会过时。我们坚信,对善行的记录与褒扬,将持续激发蕴藏在社会中的慈善正能量,促进全社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在前二十届中国慈善榜的基础上,第二十一届(2024)中国慈善榜将进一步凝聚慈善力量、致敬时代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