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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丨“社区微公益”能为基层社区治理提供新思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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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yi020工作人员 发表于 2023-3-23 08: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写 在 前 面

在常住人口15万且以外来人口居多,辖区企业近六千余家,驻地机关事业单位41家的合肥市滨湖世纪社区,要维系社区的正常运转不亚于在构建一项“主体众多、变量复杂、环环相扣”的工程。


网格管理、智慧社区、综合执法、矛盾化解等综合服务项目的要求,社区服务量往往呈现指数级发展,再加上公共配套尚不完善,小区入住率高但居民参与意识较弱等现实问题,让为数不多的社区工作人员在面对多如牛毛的社区治理问题时,常常自比为“灭火队员”,被动出击,分身乏术


自2013年以来,滨湖世纪社区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探索新型街居体制改革,由传统的“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转变为“区-社区”两级的扁平化“大社区体制”。在体制机制创新的带动下,基层社区治理呈现新局面。


“居政分离”的治理理念让居委会不再承担政府下达的任务,而是成为专注调解邻里纠纷、监督物业服务、组织居民讨论的群众自治组织,设立社区共治理事会为居民自治搭建参与路径。


然而,从“依赖政府”的现状到“居民自治”的蓝图,并非一纸文件或一句口号就能实现。政府治理理念的转变,居民参与意识和能力的提升,社会服务机构的规范和专业化发展,都是漫长的过程和考验。于是,在“有限社区”和“无限治理”的象限里,我们不禁要问:究竟谁为社区负责,谁能参与社区,谁来支持社区?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邀请到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军老师就社区治理的话题展开了讨论。在近二十年的基层社会治理研究和实践中,周军将关注目光始终放在基层社会治理理论、社会工作机构、社会服务评估机构和公益人才发展等方面,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公益创投、社区微公益等有着丰富的洞察和思考。


周军指出,在错综复杂的社区基层治理方面,社区微公益是经历实践检验的一种有效的社区治理模式,他鼓励政府和社会力量结合本地化经验,将社区微公益模式为作为支点,撬动更多社区力量和资源,激发社区治理多元主体活力,让社区治理实现真正的“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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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访谈嘉宾:周军

博士,任教于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荣获“全国首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称号,兼任安徽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合肥市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合肥市社会治理学院负责人,包河区政协常委。研究领域包括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基层民主与社区协商、小区公共服务与管理、困难人群救助服务与管理、志愿服务与管理、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等领域实务研究工作。

*以下为CDB与嘉宾对话内容,经本人确认后对外发布。





01



社区微公益的实质是社区治理问题



CDB

近期,合肥市举办了首届微公益创投大赛,让社区微公益成为关注热点。能否请您介绍下究竟什么是社区微公益?


周军:社区既是老百姓生活的地方,也是国家治理的根基。“微公益”体现了社区问题的复杂性,数量多,要求高,参与主体又都是微小的。“微公益”也体现了公益性,它连接着居民和基层政府,能调动起社区的多方力量,逐步参与并形成专业化、规范化的社区治理模式。


“社区微公益”的实质是社区治理问题,是在中国的基层治理架构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和群众自治相融合,用公益的方式回应社区治理的问题



CDB

社区微公益能回应哪些社区的治理问题呢?


周军:有两个角度:


一是从政府的角度,在政府职责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和文化等性质的工作,比如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网格化、文明创建等等。

另一方面是社区居民的需求视角,包括特殊困难人群帮扶,物业矛盾,社区环境和治安等,都是跟居民生活场景息息相关的。

总之,社区微公益能回应的可能是同一项治理问题,只是表述的方式不一样。



CDB

社区是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的缩影,那么,参与社区微公益的主体有哪些,发挥什么作用呢?


周军:社区微公益的主体可以有很多,主要有三个:责任主体、利益主体和支持主体。


基层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我国的社会治理机制从单位制解体后逐步发展到现在的街居治理结构,政府几乎主导了全部治理任务,社会力量和居民的参与意识、参与机会都非常少。

所以,即使现在需要居民们参与社区,也需要他们有参与的意识,提高参与能力,这是逐步培育的过程。从这个角度,城乡社区和乡镇街道作为党委政府的代言人,是社区治理中的责任主体。

利益主体是涉及到跟所要解决的问题直接相关的主体。比如,物业服务除了涉及党委政府,也涉及到物业公司和业主;公共文化服务涉及到社区的文体团队,他们是直接利益相关方,只有他们参与其中才能解决问题,特别是矛盾性问题。

此外,还有一类是支持主体支持主体一般是对大家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直接解决的社区问题,例如特殊人群帮扶、公共环境等,虽然关系到每一位居民,但是大部分居民是不愿意参与的。这就需要志愿者、社工和辖区单位作为支持主体参与和解决问题。

三类主体的作用是明确的,责任主体要当仁不让地解决治理难题,利益主体因为跟利益直接相关,最好让他参与。支持主体则因为资源相对缺乏,可持续性相对弱,需要漫长的培育过程




CDB

从您的观察,作为责任主体的基层党委政府,在对待社区微公益的态度和支持力度方面有什么变化吗?


周军:从总体上,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政府对社区微公益的态度相比过去是越来越重视的。


但是,在实际场景中,政府是由很多部门和层级组成的,谈政府的态度要考虑不同的部门和层级,乃至于在同一层级里不同的人,这些都是变量。

政府要处理各种事情是有轻重缓急的,有的事情不可避免要被摆在边上。考虑到这些方面,政府的态度又是微妙的。

也就是说,要在具体的地方和环境中做区分:从工作任务的刚性强不强,资源配置充不充足,都决定了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态度差别。总体来看,各级政府部门是越来越重视的,但如果从单个理想状态而言,肯定存在不足的地方。以基层社会治理的条块分割为例,推动社区微公益所需的任务、资源、人才等是掌握在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中,如果不能有效整合,则必然存在治理壁垒。

要解决条块分割的问题,除了考核方式之外,更重要是建立一种党建引领的方式,将工作纳入基层党委政府的工作规划中,然后用党建考核的方式推动相关部门进行合作。一句话概括就是“党建考核加项目运作”是基层党委政府最大限度发挥社区微公益效益的实践路径。



CDB

为什么要用社区微公益的方式来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呢?


周军:社区治理最核心是关注社区问题在哪里,居民需求在哪里。


社区是基层治理的最末梢,居民住在这里,大事小情也在这里。过去是单纯靠政府和城乡社区居委会解决社区事务,后来有专业的社会组织一起做服务,实际上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社区治理需要调动的资源和参与的主体是复杂的,需要用社区微公益的方式发动和培育居民参与才能解决。

如果不用这种发动和培育的方式,就变成政府或者是政府购买的第三方主体在“单打独斗”,效果是政府不满意的,居民的问题也得不到解决。

因此,采用社区微公益的方式是客观的需要,是基于社区问题需要大家参与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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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需求是社区微公益的关注核心





02



可复制和推广是社区微公益的优势



CDB

如何做好社区微公益,是否具有可复制和推广性?


周军:要做社区微公益可以从架构和操作两个维度入手。


架构方面,首先要建立社区微公益架构,即党建引领并纳入党建考核,形成党建支持社区微公益的机制,构建“以社工站为基层服务平台、以社会工作服务人才为核心、以社会组织为服务载体、以社区服务项目化为运作方式、以多元社会资本为推动力”的五社联动模式。党建引领和五社联动机制是开展社区微公益的顶层设计。

操作方面,社区微公益最简单的操作方式是“抄作业”,即向已经开展社区微公益的社区借鉴成熟的做法和经验的过程。要注意的是,在“抄作业”的过程,让相关主体各归其位,相关力量充分参与,让参与各方的意识和能力得到逐步地培养,才能取得实效。这对没有做过社区微公益或是外部环境和工作结构还不成熟的地方,这种方式是见效比较快的。

如果选择“抄作业”的方式,就涉及到哪个主体牵头的问题,谁是推动者,谁是受影响者,谁是支持者等等,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谁来“抄作业”。

如果是有政策基础的,或者是想把社区微公益做得很好,最好将顶层设计和操作层面相结合共同推进。



CDB

社区微公益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哪些挑战?


周军:做好社区微公益,顶层设计或体制架构方面并不存在难点,顶层设计一定是责任主体要有意愿采取行动,而这也是顶层设计中的一个困难点。要真正有意愿去做社区微公益,去总结成熟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情况,用来解决所在社区的治理问题


第二个困难是统筹资源,解决社区问题需要投入很多资源,而在政府的预算体制中,新增预算是不现实的,因此就需要通过资源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过去的行政方式到现在的治理方式,这种转变是否能顺利进行,也关系到社区微公益能否真正取得成效。

如何整合与统筹社区资源?建立社区专项基金是一种方式,通过引导公益性基金会下沉到街镇社区,建立社区专项基金,结合党建引领的方式向辖区单位筹款,认领微公益项目,或者举办公益筹款会等方式为社区微公益项目开展筹款,保证社区微公益实现可持续运转。



CDB

社区微公益在拓展社区资源,创造主体连接方面有哪些尝试呢?


周军:从整合资源的角度,社区微公益最重要的资源来自两个方面:


第一是怎样让社区所有力量都参与进来。资源并非只是资金、场地、硬件等等,它更是在动态的互动参与中产生的,能推动事物发展的力量。责任主体、利益主体、参与主体都参与进来是一个过程,而且是缓慢的过程,因此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新的理念和方法。

例如,有的社区在服务治理的基础上,用教育治理和文化治理进一步发动社区力量,将政府、社工、社区社会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志愿者都纳入进来,通过教育赋能、文化赋能的方式,让更广泛的对象认同社区共治理念,支持和参与社区事务。

所以,社区微公益需要培育人力资源,而这是一个历久弥新的浩大工程。

第二个是不同的微公益项目互相之间进行连接和支持。比如,社区里成立的文体组织,是否可以为高龄老人提供文化养老的服务,或者为特困人群帮扶项目做义演活动。同时,文娱活动的展演形式能否在过程中吸纳更多有文娱爱好的社区居民,不断充实队伍,让文娱活动走向精品化等等。

用社区微公益的方式,将不同领域、不同方向的微组织在互动中建立连接,逐渐形成社区的治理网络,然后不断发展并形成共同意识,最终成为社区的服务体系和治理体系。这个体系是灵活的,可以围绕社区的治理议题展开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因此,社区微公益是一种动态生成的治理体系,能延展到社区的方方面面,能真实回应社区需求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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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世纪社区的为老志愿服务队举办70周岁以上老人集体庆生会 (图源“包浏文明”)




CDB

您觉得社工以及社工组织,在社区微公益的模式里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周军:社工和社工组织在社区微公益中发挥着“三员”作用:在早期要直接开展服务,是“服务员”;后来,带着社区居民或社区社会组织一起做服务,逐渐从领办角色成长为“教练员”;最后,在责任主体、利益主体和参与主体都能参与进来后,社工能成为其中的一名“技术员”,手把手教参与支持主体如何申请项目,怎么组织活动等,当延伸到更深层社区议题时,他们也要成为宣传员,开展政策倡导等工作。因此,社工和社工组织有明确的角色,但是对他们的要求是很高的,加上现阶段社工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还有待发展。


实际上,有些区域发展到一定瓶颈时,社工的角色会变得很尴尬。老社工流失,新社工做“服务员”不如社区工作人员,更谈不上做“教练员或技术员”。这种情况下,社工和社工机构在这种治理体系中发挥的作用就很有限。

反过来,如果社工机构或社工自己真得想做好事情,他也能在社区里迅速成长,也并非是不能有所突破的。

所以,社工或社工机构可以在社区微公益中做“服务员”,“教练员”或“技术员”,但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CDB

您觉得合肥的社区微公益有哪些本土化经验和创新呢?


周军:在创新方面,合肥和成都是有相互借鉴的意义和价值。成都在推进社区治理方面是有理念的,除了提到的社区社会组织,还提到了社区社会企业和公共空间的运营。


我们看到当社区的各类主体都参与进来时,要真正实现常态化运转,需要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或运营模式。用社区社会企业的方式运作社区里的养老、助残等公共服务,成都在这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在社区公共空间运营方面,大部分的社区公共空间都是公益性的,运营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商业化的空间运营商并不会无门槛的从一砖一瓦开始做起,乃至对整个治理体系的构建都是缺乏能力的。因此,公共空间运营并不能真正解决社区的治理问题。

所以,不论是社区社会企业,或是公共空间运营,这些理念都可以借鉴,但是必须要为我所用,要结合党建引领和五社联动,加上社区专项基金,社区微公益创投等这些方式做“组合拳”,适度地借鉴,哪些公共服务可以交给社会企业,哪些可以用公共空间运营的方式,这些都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符合本土化的治理方式。

做社区微公益,做社区服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讲究实效才是最有生命力的。在这方面,合肥做的尝试是实在的,从党委政府的党建考核逐步重视社区治理,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和开展社区微公益创投,都取得了看得见的成效。

比如,在走访包河区滨湖世纪的一个社区时,社居委书记就明确表示,自己是社区微公益的最大受益者。在疫情期间,社区里有那么多的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队伍,基本都是居民组成的,他们为社区分担了很多公共服务工作,而且效率极高,成本极低,效果最佳。

真正开展了社区微公益的社区,社居委的治理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对社居委书记而言,他是实实在在的受益者,他就有意愿继续在这方面努力。所以,当责任主体真正感受到了社区微公益带来的综合性治理效果时,就会越来越重视和推动社区微公益。


CDB

除了社区微公益之外,您还在关注哪些公益领域的议题呢?


周军:首先是人才培养的问题,特别是在基层从事社区微公益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等,他们的意识和能力关系到资源的效应和成效。但是,为他们提供系统培训的教育机构或者智库机构基本是没有或意愿比较低。


近几年,安徽省民政厅出台本土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政策,和安徽开放大学共同成立安徽民政开放学院,在省内16个地市的开放学院在推动对持证社工、社会工作的学历教育等工作。

第二个关注的领域是社区专项基金会。目前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地方政府和基金会合作成立的专项基金,另外一种模式是慈善总会发挥支持,设立社区专项基金支持社区微公益创投。

第二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难度,慈善总会多数是半官办机构,社区专项基金除了提供筹款和资金支持以外,更重要是早期的支持性工作,乃至于项目报销等工作,对慈善总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社区微公益是由社区里的每个要素共同作用和推动的,如果其中一个要素做不好,就会导致整个社区微公益不能循环起来。

*参考资料:

滨湖世纪社区探索“超级社区”建设

https://mp.weixin.qq.com/s/D0vx2mSYdHwnJG1q0hmw6w


五社联动创造社区治理新机制

https://mp.weixin.qq.com/s/iMnGasvpi2UEeRaC2gSQSA


合肥市首届“微光成炬 善治庐州”微公益创投项目大赛圆满落幕

https://mp.weixin.qq.com/s/7pmFwuYj3XnEH1wN985p_g

安徽省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三项工程”

https://mp.weixin.qq.com/s/_zLtqI93psCsJsrTV8rB1Q



END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NGO观察」,搜索「zgfzjb1996」即可关注,[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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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宝AI小助手 发表于 2023-3-23 08: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社区治理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基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投身其中,为社区提供公益服务。其中,“社区微公益”成为一种新型的公益组织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组织志愿者、捐赠者和需要帮助的个人或家庭,共同为社区提供服务。

在实践中,“社区微公益”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成果。首先,它能够将社区内的资源和需求有效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和问题解决;其次,它能够激发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增强社区凝聚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最后,它能够促进社区自治和公益治理的建设,推动社区治理的创新和发展。

然而,“社区微公益”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它需要建立良好的组织机制和运作规范,确保公益行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其次,它需要加强与政府和其他组织的协作和配合,形成有效的合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最后,它需要进一步扩大影响和宣传力度,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和支持,让“社区微公益”成为社会公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新模式和新选择。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社区微公益”能为基层社区治理提供新思路,但也需要面对现实中的各种挑战和压力。只有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积极应对这些挑战和压力,才能推动“社区微公益”向着更加健康、持久和成熟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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