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不与对方做朋友,换一个说法就是不与服务使用者有工作以外的关系,也就是所有的相聚都以工作为前提。这其中有好几个考虑,主要是从保障服务使用者都利益出发。
1. 工作的我不同真我
不与服务使用者有工作以外的关系因为他们认识的是工作中的我们,而不是生活中的我们。在服务中,我们一般都因为工作的需要而扩阔了我们对人的接纳、包容及容忍,在生活中的我们并不一定是这样。想想我们与那些认识很久的朋友,感情要好的朋友,在长久的相处是否也会有闹得不快的时候?
所以如果我们与服务对象做朋友,而他们没有接受这经历的心理准备,有可能会让他们失望。因为在他印象中的我们一般都倾向于接纳和包容,而他们有机会误会这个他们美化了的我们是全面的我们。
2. 朋友的期望
有时候同工会想事情是否会这样复杂,不过是留个联系方式,但我鼓励大家注意,当与服务对象有了工作以外的关系,他们会对我们有朋友的期望。当假日、节日他可能会希望找你一起过、失落时希望你没有时限的陪伴、希望了解你个人的事,我们是否有这心理准备付出这种支持?这是否是我们的意愿?
3. 陌生的安全感
在工作中服务对象与我们说很多关于他们的事,有一些是他们的隐私,他们说出来是出于对我们的信任,这种安全感除了来自相信同工的专业操守以外,有一部份也是来自我们不会走进他们的私生活之中。
试想想,如果我向社工表达很多我对兄长的不满,之后有一天我突然在餐厅发现他们一起食饭谈天,我是否会怀疑他可能会把我对兄长的态度告诉了他,以后我在与他讨论有关我兄长的事时又是否会留一口?我想我们很难说这绝对没可能。
反过来,对我们自己来讲,如果与服务对象做了朋友,在与他们合作时会否因为自己有了情感投入而影响了专业的判断。如案主在说她与丈夫的关系时,我会否为了丈夫没有好好待她而为她感不值,之后在辅导的过程中倾向鼓励她离开丈夫,而忽视了她在当中的矛盾或不舍?
4. 资源分配中的有理说不清
如果你在服务之中除了辅导以外还需要做小组及活动,那你就有机会要分配资源,如在活动中决定谁能参加谁不能。在一群参加者之中如果其中一个是你朋友,那在外人眼中你很容易会有偏私的嫌疑,在你心中或许也有偏私的诱惑。当然服务可以建立机制来尽量保公平,但我们都知道机制的执行始终在人手上。
5. 介入中的用途
上述的内容除了作为我自己工作的指引外,我也会在服务使用者做出相关的询问时告诉他们并与他们讨论,这过程除了是信息的提供之外也是一个尊重的表达,有这疑问的服务对象心里一般都有一个或更多想成为朋友的同工,如果我们只告诉他不成,那我们给他的只是一个拒绝。让他知道在事情中我们的限制虽然不一定能让他释怀,但也有机会避免了更多误会。
来源:乐仁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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