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虽然报告中直接提到公益慈善等内容的只要“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发展”,但其中多项论述与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社会工作等直接相关,涉及乡村振兴、教育公益、养老服务、社会治理、防灾减灾、突发公共事件等多个领域。
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进行了介绍,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
其中明确提到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这意味着,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等在内的公益力量不仅不应从脱贫攻坚的战场撤出,还要继续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同时向乡村振兴的方向进行探索。
那么,社会组织、社工等社会力量在乡村振兴中具体可以做什么呢?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列出了乡村建设行动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八项: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其中大量工作是社会力量可以也应该参与的。而要做好这些工作,需要大量的人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具体来说,包括:加快推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专业服务,大力培育社会工作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大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村干部、年轻党员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各类教育培训。持续实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加强乡村儿童关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项目奖补、税收减免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人员参与社区服务。
2积极参与学前教育事业,开拓一个新的“希望工程”。
教育一直是公益慈善事业关注的重点,是我国捐赠的主要流向之一。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希望工程”等教育类公益项目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推动了公益事业的发展。
随着财政投入的增长,我国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越来越高,教育类公益事业面临转型的难题。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办园,这为教育类捐赠和教育类公益项目提供了一个新的巨大的空间,甚至是再造一个“希望工程”的可能。
这一领域目前还是公益的一个“北大荒”,目前只有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浙江新湖慈善基金会等少数公益组织大规模地投入其中,需要也值得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其中。
3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截至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已达3亿人,老有所依是每个家庭面临的问题,完善养老护理体系,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缺失的一环。
报告提出,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发展社区养老、托幼、用餐、保洁等多样化服务。对于民办养老机构等社会组织,这既是责任也是机遇。
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在全国36185家养老机构中,32874家开展了医养康养结合服务,占比90.85%。其中,30487家与医疗机构开展了合作,占比84.25%;13622家内设医疗机构,占比37.65%;11543家综合采取了以上两种方式,占比31.89%;5988家具备医保资质,占比16.55%。
提供医养康养结合服务已经成为养老机构生存的必须。从比例上看,具备医保资质的养老机构还比较少,需要养老机构进一步努力。
与此同时,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还十分迫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截至2020年10月,医保局在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同时,50余个城市和地区陆续探索长期护理保险自主试点项目,多数采用保险公司经办服务模式,覆盖人群超过5000万人,累计受托资金超过80亿元。
对于养老机构、养老公益项目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也是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必须——有否有能力参与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中。
考验机构的同时,更考验养老人才的能力。为了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培养培训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万名养老院院长和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2020年,相关培训大纲已经发布,2021年,相关培训将大规模展开——谁来培训,谁来接收培训?养老人、社会工作者需要积极应对。
4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社会治理离不开公益慈善力量的参与。报告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在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过程中,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如何参与?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的2021年民政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到,要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其中涉及到公益慈善领域的具体内容包括:
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建设,制定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目标,完善志愿服务配套政策;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健全支持和监管政策,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后续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此外, 3月1日,民政部召开党组会议暨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提出了持续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方面的要求,其中包括要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提出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什么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呢?2019年12月3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提出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思路。
其中包括: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完善社会协同体制需要科学界定政府与社会边界,拓宽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推动建立政府和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组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让社会组织承接起政府减政放权释放的具体事务。
这意味着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组织将迎来一个大的发展浪潮。
5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发展。
将“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放在一起论述,始自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延续了这一论述——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
2021年的政府报告略有变化——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发展。
连续三年的并列论述,值得特别关注。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这四者之间有很多交叉的地方,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互相取代,在报告中他们的地位是相同。因此,他们各有自己的发展逻辑、管理架构,有协同发展的地方,也有不一致的地方。
例如,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的2021年民政重点任务,关于慈善事业的表述是“研究制定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主题是促进。
而关于社会组织的表述是“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健全支持和监管政策,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后续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主题是支持和监管。
由于慈善事业的主体是慈善组织,而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因此慈善组织的发展将同时受到慈善事业和社会组织两个方面政策的影响,这种影响并不完全一致。
6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我国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报告提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其中自然包括社会应急力量。那么,如何加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呢?
2020年9月12日,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18号建议的答复,明确提出,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和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动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构建多方融合的国家应急管理和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登记审查、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鼓励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
二是继续优化完善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功能,指导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与红十字会加强合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救助组织的协同能力。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资源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应急资源协同保障、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救助制度体系,强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及时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慈善力量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统筹协调机制。
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储备,对各类应急物资保有一定的产能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及时轮换更新、质量良好。
对包括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内的慈善力量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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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勇责任编辑/ 王勇 排版/ 吴丽萍
来源公益时报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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