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如社会伦理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利器,社会工作伦理也是维系社会工作专业秩序的利器。社会工作专业为了应对实务工作中的千变万化,就必须有一套清晰可循的行为准则。而社会工作依据其哲学信念与价值取向,发展出一套伦理实施原则,以作为引导和限制助人活动或行为的依据。社会工作者唯有明辨意识,接纳认同一套共同认可的专业价值体系,并按照这套价值体系来推演具体的行为,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群体力量,表现出社会工作专业的特性,以回应案主和社会的需要。
伦理守则,专业服务的指引、专业信任的基础
当我们接受专业人士的服务时, 除了相信他具备专业技能,也认定他会妥善地运用此技能为我们服务。一旦专业伦理被质疑,专业知识的社会功能就荡然无存。可见,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既需要提升社会工作者个人的专业效能,也需要努力营造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外在环境。就社会工作伦理守则而言,它对于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意义亦可从对个人、对环境、对专业三个层面来剖析。 对个人而言,伦理守则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的指引。 伦理守则规范了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行为,即将专业所信守的价值信念转换为具体的行为表现。通过伦理守则的制定,可以让社会工作者对专业的价值与形式有更具体的认识,并将之转换成实践的行动。与此同时,伦理守则帮助社会工作者判断其专业行为是否具有适当性,如是否在其能力范围内提供服务、是否以服务对象的最大利益来服务等。 对环境而言,伦理守则为社会大众提供对社会工作专业的信任基础。 专业伦理是一个专业对于社会的服务公约,通过向公众提供伦理标准, 社会大众可以监督社会工作者履行职业责任的情况。可见,社会工作伦理守则的本质在于保障被服务社会大众之权益,以便取得服务对象的信任,进而获得社会认可。因此, 社会工作伦理守则是获取被信托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具有社会宣布、展示和建构形象的功能。 对专业而言,伦理守则是改善实务工作的催化剂。 当实务工作者将伦理守则转化并应用于实务工作,所产生的疑惑会促使他们去澄清对伦理困境的立场;对于伦理困境及伦理抉择的厘清,又会促使社会工作者重新反思在实务行为上可能的改进。这一循环往复的过程,让社会工作者不断思考和应对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的实践需要,进而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
我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解读
我国大陆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 最早的版本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原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于1990 年代初制定,该版本有4 大板块共17 条条文。该守则是我国最早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由于制定年代较早, 且当时鲜有专业社会工作岗位,故该守则更多是表达方向的引领,而无法具体指导后来的实际工作。第二个版本即现在的《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该指引于2012 年12 月28 日由民政部发布,旨在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引导社会工作者积极践行专业价值理念、规范专业服务行为和履行专业服务职责。下面从六个方面来看该指引: 伦理守则的制定法源。 我国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的法源依据是18 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跨部门政策作为设立伦理守则的基础,具有相对效力的法源。 伦理守则的制定主体。 不同于其他地区的专业伦理守则由行业协会来制定,我国的《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由民政部制定,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行业组织发展不成熟, 国家作为标准的制定者具有更强的权威性。 伦理守则的价值基础。 《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对社会工作的价值阐述较为概要,指出“社会工作者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以人为本、助人自助专业理念”。这里包括了政治价值和专业价值两个维度。 伦理守则的伦理范畴。 相较于发达地区的伦理守则,我国的《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所涉及的伦理范畴相对局限。由于全国各地社会工作发展状况不一,故《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意在起引领作用, 将伦理守则的完善留给了各地的社会工作专业团体,这种做法也符合当下的国情。例如,上海市的《杨浦区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伦理守则》则是一个社会工作发展较为发达地区的范本。 伦理守则的操作程度。 伦理守则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是当产生伦理冲突时,对实务工作者解决伦理困境能够提供指南。《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的内容以通则性说明为主,因此当遇到伦理困境时,较难对一线社会工作者提供明确的帮助。 伦理守则的实施保障。 当社会工作者违反伦理守则时,有相应的机制对社会工作者进行追究,则是伦理守则实施的保障机制。相较于我国港台地区完善的伦理实施保障机制,我国大陆对于这个议题的思考仍显不足。《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没有就社会工作者违反伦理守则该如何处置作任何说明,由于缺乏保障机制,该指引效力的发挥受到较大局限。
未来,外来经验的本土化与本土方法的专业化
作为起步期的《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虽然为我国社会工作伦理发展提供了方向,但仍有待完善。重视社会工作本土化课题,从自我文化中汲取源泉活水,似乎已经成为现今华人社会工作专业思考的基础。而未来我国社会工作伦理追求本土化或强调重视自我文化,并非要排除西方文化或忽视国际潮流, 而是要在全球社会工作伦理共同架构下,兼顾中国社会工作伦理的特殊面向。 更新具有本土导向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我国大陆2012 年颁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在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发挥了巨大的功效,但其内容较抽象,在专业价值特征、伦理标准和结构方面仍存在不足,对当下的社会工作伦理情境难以有实际的指导作用。因此,构建出一套建基于本土文化、且可被操作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是今后5 年我国社工界应当思考的议题。本土导向是本土化和专业化的整合,以本土化和专业化为两端, “外来经验的本土化”与“本土方法的专业化”则勾连两端成为中间状态,其涵义更加广阔,思路更加理性。就构建本土社会工作伦理守则而言,这未尝不是一条可以探索的道路。外来经验在社会工作者进行伦理抉择时,已经有一套既定的程序和模式,如伦理抉择的通用解决模式、伦理原则筛选工具等,为社会工作者解决伦理困境提供一条路径。可以将其融入中国社会工作者现有的伦理抉择过程中。此外,对于本土一些个人化色彩颇重但又行之有效的方法,可以加以提炼总结, 形成比较通用的模式。从“外来经验的本土化”与“本土方法的专业化” 两个方向,进行本土社会工作伦理守则的构建。 设立专门的社会工作伦理委员会。当某一专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 会成立自己的伦理委员会来规范其成员的专业操守。至于社会工作伦理委员会,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设立了纪律委员会,台湾各级社会工作师公会都设有社会工作伦理委员会。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社会工作伦理委员会, 其工作内容可以包括: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守则之解释、咨询、修订与倡导;仲裁、调解社会工作者违反社会工作伦理之争议申述事件,以及调解社会工作师相关机构自律; 专业伦理教育课程及训练之规划与实施以及统筹规划伦理相关议题等。伦理委员会的设定还应考虑成员资格、多样性、人数、任命等议题, 并充分借鉴国际上社会工作伦理委员会的运作经验。 推动证据为本的社会工作伦理研究。回顾我国本土社会工作研究, 伦理议题一直处于边缘地位。从本土社会工作伦理建构的视角而言, 现有国内社会工作伦理研究亦存在一定局限性,主要问题包括:研究对象皆为理论本身、研究方法以哲学思辨式为主、研究视角为宏观哲学范式。如此,由于缺乏经验实证性研究,使得现有研究成果难以指导社会工作者的伦理实践行为、回应当下社会工作实践发展的需要。因此,社会工作伦理研究可以借鉴证据为本的视角, 采用证据为基础的伦理实践,并运用研究发现来改善社会工作伦理抉择。从具体研究而言,学术界应当将社会工作伦理研究立足于我国本土社会文化语境,从微观的理论范式出发,以社会工作实践为研究对象,采用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着力探讨当下社会工作者本土伦理实践中的核心伦理议题、伦理抉择方式等, 进而探讨建构本土社会工作伦理可能的出路。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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