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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2年救助478名患癌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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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志社工工作人员 发表于 2015-7-29 08: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新网广州5月20日电  (蔡敏婕 刘娣)20日,广州市妇联开展了第二期“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和支持妇女计划工作公益项目。其中,“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于2012实施至今,共救助了478例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的妇女,共拨付补助款475.2万元。

  该市妇联副主席张鸣出席会议时表示这两项公益项目要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做好资格审查、收缴费用等相关工作。同时,在未来第二期互助计划实施的三年期间,要做好跟踪服务,指引确诊患病妇女提交申请资料,跟进后续审批、补助金给付等事项。

  据悉,“集思公益幸福广东”计划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李嘉诚基金会共同出资、广东省妇联支持的服务妇女公益创新计划。今年,在该市妇联等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全市已有19个社会组织申报的40个项目入围,项目服务群体覆盖到单身青年女性、失独母亲、留守儿童等有特殊需要的人群。

  今年年初,该市妇联优化“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第二期方案:取消了年龄限制,不再仅限18岁以上;延长保障时间,由第一期的二年延长至三年为一期;扩大救助病种范围,由原来的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扩大到所有原发性乳腺癌及女性生殖系统恶性肿瘤;简化手续流程,缩短办理流程。预计调动50万广州户籍妇女参加,比第一期增加22万人。

  该市妇联向社会发出倡议,为“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筹款,在5月15日—6月13期间,每人缴纳爱心互助金50元以上。一人只能缴交一份,不能重复缴交。同时欢迎社会各阶层人士、各爱心团队为本会为每位爱心人士、爱心团队印发感谢信与提供捐赠发票。

  据了解,第二期“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三年为一期(2014年6月15日起—2017年6月14日止,新参加人员执行100天免责期)。每人缴纳爱心互助金50元以上,参加人员在爱心互助计划患病生效期间,经广州市三级医院确诊,并经市妇联“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工作小组会审确定,对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女性生殖系统恶性肿瘤的,可申请患病补助金10000元;持有广州市低保、低收入证的患病申请人,可申请患病补助金12000元。

来源:突袭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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