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民〔2015〕116号,以下简称《办法》),并立项2015年度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500万元。根据《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度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一)为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优抚对象、社会救济对象等特殊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类社会组织;
(二)支持社区服务和从事社区公益慈善事业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三)为赈灾、灾区重建和对口扶持的老、少、边、穷地区社会福利事业提供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四)为社会公众关注、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类社会组织。
二、扶持标准
(一)对在市、区(县级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满1年且不超2年,符合使用范围、运作良好的社会组织,给予每个社会组织3万元的资助。
(二)对符合使用范围、管理规范、运作良好,获得5A 、4A 、3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分别予以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资助。同一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只能申请一次扶持资金的资助。
三、不予资助情形
(一)不符合扶持范围的;
(二)依据其他规定已接受过市财政或者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不含对具体服务项目的资助)的。
四、资金用途
扶持资金由受资助社会组织统筹用于办公场地租金、社会服务项目成本以及培训费用等支出。具体如下:
(一)办公场地租金。包括社会组织为其固定办公场地支付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
(二)社会服务项目成本费用。即社会组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包括人员费用在内的成本支出。
(三)能力建设费用。包括为提升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素质,提高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而组织的培训项目,以及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理论研究所需费用。
获得扶持资金资助的社会组织在获得资助资金之日起2年内注销或被依法撤销的,已拨付但未使用完的扶持资金应当按照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收回缴入财政;已拨付的扶持资金2年内未使用的,也应当按照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收回缴入财政国库。
五、申报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市、区(县级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内部治理结构、财务和人事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
(三)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合法的收入来源;
(四)依法提交年度报告(《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实施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年检合格的);
(五)依法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业务事项,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六)未以任何方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六、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申报专项资金扶持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金申请书(按附件标准格式填报)
(二)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成立登记批复复印件;
(四)组织章程;
(五)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六)合法收入来源证明(社会组织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对账单);
(七)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八)各项收入不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和会员分配保证书;
(九)按规定使用资金的承诺函;
(十)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明(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提交);
(十一)其它材料(非必须提供的材料,对资金评审有参考作用,请申报单位视情况自主提供,如与专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开展公益活动情况等具备参考价值的材料)。
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请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民政局积极发动相关社会组织申报,请各全市性社会组织积极申报。
申报受理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至7月22日。
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于2015年7月2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GZSZLYW@126.com。资料初审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的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达指定地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间以纸质申报文件送达时间为准(邮寄材料以投递时间为准)。 受理机构: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受理地址:广州市环市西路68号701室
八、注意事项
(一)关于符合在市、区(县级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满1年且不超过2年的社会组织的时间认定,按《办法》实施之日(2015年4月20日)起计算,统一为2013年4月21日(含)至2014年4月21日(含)。
(二)获得5A 、4A 、3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申报的,应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进行申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涟枝,庄秀英
联系电话:86479035,81765915
附件:2015年度广州市福利彩票金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资
金申报书
广州市民政局
2015年6月16日
(联系人:董慧莉,联系方式:83178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