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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一次“罗尔事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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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志李晓辉工作人员 发表于 2017-3-17 13: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06d087a6479b2e5d5e6756a7689e6694.gif 作者:黎宇琳
就在人们还在猜测全国人大官员在“两会”的节点上重提“罗尔事件”、并将之斥为“违法”的说法究竟能不能代表人大时,又一位人大的权威人士通过媒体明确反对“罗尔式募捐”,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如果“罗尔事件”真的需要人大释法,定性为“违法”是没有悬念的。

574bc1ad4fd1994772a69a12a1b53898.jpg 阚珂
这次说话的是现全国政协委员,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他参加过7届全国人大、30次全国人大会议,在媒体界有“人大制度研究专家”、“人大工作活字典”的称号,他对“罗尔事件”的评论, 我们来划个重点:
我们观点很明确,如果一个人遇到困难,你要做好事就用你自己的钱,不能拿别人的钱来做。为什么?因为你个人是没有公信力的,对于你个人也难以监督。”

这里最核心的一句话是:“个人难以监督”。

我想,在“罗尔事件”出来后,有关部门最头痛的就是,如果再来一次“罗尔事件”怎么办?加强监管无疑是一个办法,可监管得有个抓手,茫茫人海是没法监管的,这事讨论来,讨论去,比较有共识的办法就是让所有募捐活动都通过慈善组织来开展,因为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有备案,有责任人,跑得了和尚,也跑不了庙。

阚珂又说:

“法律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如果要开展募捐,要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募捐,募捐要由慈善组织来实施,募捐来的财产要由慈善组织来管理。”

在人大第一次表态的时候,我写了一篇文章:约谈轻松筹+重提罗尔事件,高层释放出什么信号?通过对比两件事情,我推测有关部门打算确立慈善组织在公益活动中的核心地位,尤其在善款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不鼓励个人绕过慈善组织进行募捐。

阚珂的说法证实了我的推测,“募捐要由慈善组织来实施,募捐来的财产要由慈善组织来管理”,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表态,同时,这实际上对公民慈善、企业慈善进行了相当严格的限制,做公益比较奔放的朋友要小心了,从今往后,任何不经过慈善组织的募捐都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

但是,如果按这个说法,像罗尔这样的个人求助怎么办呢?我们都知道,找慈善组织是要有时间成本的,有时候还不一定联系的上,但若家里有人躺着医院等着做手术,那是十万火急,半天都等不得。

对此,阚珂是这么说的:

我们看到媒体报道的“罗尔事件”,他遇到了重大困难,可以求助。而他的个人求助,又找一家公司来转发他的求助信息,转发一次这家公司就给多少钱,这就把事情搞复杂了。现在,互联网有点击量就有收益,当发布某件事情,如果我去点击时跳出一个广告框,这无疑是广告宣传。

如果说前面两点,我还有些意见要保留,但对于这个说法,我举双手赞同。

在“罗尔事件”爆发时,我写了一篇文章自杀式补刀!罗尔揭了“个人募捐”最后的遮羞布,罗尔卖文救女,本来是没毛病的,但问题在于,他跟一家叫“小铜人”的营销公司合作,网友转发,公司配捐,这就把慈善救助变成一场商业表演了。考虑到罗尔的文章里还有一些文学创作的成分,这个事件商演的气质就更明显。如果“罗尔事件”不了了之,以后怎么避免更多的营销公司借慈善来炒作?

如果越来越多的募捐变成了添油加醋的表演,公益慈善行业一定完蛋,那些没有能力,不会表演,而真正需要求助的人就会被边缘化。

所以,我推测,高层将“罗尔事件”定性为非法,不是针对罗尔本人,是想给这个行业带来秩序,尽管这个秩序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的限制了公益慈善的活力。

事实上,自现代的公益的理念在中国大陆兴起之后,这场关于民间活力与行业秩序的博弈就在每一个历史节点展开。

远的不说,简单回顾一下自“轻松筹”崛起到慈善立法,再到罗尔事件这段时间,我们就能看到这场博弈的几起几落。

“轻松筹”的发家无疑得益于“个人求助”,2015年是其完成粉丝积累的一年,但也正是在这一年,轻松筹的个人募捐丑闻频发,仅医疗救助项目一年就遭到用户举报1150起左右,相当于每天有3起用户举报,“轻松筹还是轻松骗”一直是各大论坛的热门话题。

2015年同时是《慈善法》立法大辩论的一年,轻松筹所引发的互联网个人募捐问题是其中一个焦点话题。辩论者分成了两派,右派主张让个人募捐合法化,而左派则认为绝对不行。最后的结果很有中国特色:合法的募捐专属于慈善组织,但开了一个后门:个人救助不属于慈善,《慈善法》不管。

应该说,这一把稀泥从技术上说是和得很好的。但是,2016年9月,《慈善法》正式实施,当年11月底就被突然爆发、声势浩大、压都压不下去的“罗尔事件”狠狠地打了脸,都说这是《慈善法》出台后的“第一案”,但是,新鲜出炉的《慈善法》竟然看上去应付不了,这实在太尴尬了,所以,2017年必须有一个说法,不然,《慈善法》就没有什么威信可言。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在提到慈善时是这么说的:

依法推进公益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

对比2015、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新增了“依法推进”和“健康发展”的字眼。依法,自然是依《慈善法》(也许还有《境外NGO管理法》);健康发展,意思就是要发展,但不准乱来。

“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2015工作报告)
“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2016工作报告)

慈善组织在这场活力与秩序的博弈中被“扶正”。秩序往往是通过专业化分工来实现的,而公益慈善行业的活力,也很大程度取决于专业慈善组织的发展,两派意见在慈善组织这个点上达成了共识,慈善组织在风云际会中站上了更高的历史舞台。

官方希望,罗尔之后,再无罗尔。

但禁止个人募捐是有代价,就看慈善组织成长速度是否能跟上汹涌的社会需求了。
推荐阅读约谈轻松筹+重提罗尔事件,高层释放出什么信号?自杀式补刀!罗尔揭了“个人募捐”最后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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