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益慈善往往会成为全国两会的热点议题,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携带议案、提案或建言上会,为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建言献策。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目前已有5份关于公益慈善的提案建言。
来源:慈善公益报、中国城市报、澎湃新闻、扬子晚报等。
以往慈善公益事业主要被置于物质救助与道德层面进行探讨。随着“第三次分配作为实现共同富裕有效路径”理论的提出,慈善公益事业也被纳入国家基础性分配制度安排,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践机制,被赋予了新功能、新内涵与新使命。因此,推动慈善公益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大势所趋、时代所需、民生所愿。
基于此,孙达在提案中建议:
一是从政策法规层面加大慈善公益事业促进力度。建议将慈善公益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财政性资金为慈善公益组织开展公共服务、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建立健全慈善行业的职业发展通道,构建以从业人员职称评定、信用记录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二是从激励机制层面提升慈善行业动力活力。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各级协调配套的慈善表彰体系,创新表彰激励方式,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将慈善组织、慈善人物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各类表彰奖励范围,激发更多社会力量投身慈善的热情。建立符合法规要求与市场规律且具备激励作用的薪酬待遇标准。支持高校设立公益慈善专业学历学位,为慈善事业注入更多源头活水。
三是从弘扬文化方面营造慈善公益事业良好生态,要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系列,要鼓励慈善理论研究和慈善文化传播,加大对慈善组织、慈善人物、慈善事迹的宣传力度。倡导以家庭为单位参与慈善,鼓励教育部门将慈善文化纳入学校德育体系,将慈善志愿服务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方式,慈善事业的发展是完善分配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但纵观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现实情况,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与助力共同富裕之间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还有一些亟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
基于此,民进中央在提案中建议:
一、建立国家层面的议事协调机构,完善慈善组织监管体系。全方位公示慈善组织“收”“支”情况,保障捐赠财产后续使用的合理知情权,同时建立慈善领域第三方评估机制,促进阳光慈善。
二、完善慈善组织配套支持政策,优化慈善组织涉税资格认定。建立慈善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慈善组织发展;指导各地、各部门,建立慈善组织资格认定、免税资格及税前扣除资格三项认定一站式办理渠道;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在制定企业扶持政策时,将慈善组织纳入扶持范围。
三、建立慈善大数据中心,加强慈善领域信息共享及顶层规划,推进政府、慈善组织、捐赠人等之间相关业务的数字化改革规划。财政部、税务总局推动捐赠票据数据信息共享,让捐赠税前扣除实现一键抵扣。
张建斌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理事长,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将非公募基金会慈善活动年度支出比例的硬性要求转向更为灵活的范围设定,构建政策统一、动态灵活的慈善活动年度支出比例机制,进一步助力慈善组织自身稳定发展,保障慈善组织更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是当前教育领域的难题之一。对于如何实现可执行的、标准化的中小学校园心理危机长效干预机制,目前在国家层面仍有待加强和进一步完善。据相关调研,由于经费有限,大部分地市学生心理健康测评仍未普及,无法做到尽早识别、尽早干预。
基于此,翟美卿在提案中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将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同时应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学校的帮扶。
目前,我国约有11.6万个城市社区、49.2万个村级社区,庞大的社区规模带来大量的公共服务需求,仅依靠政府自身直接提供社区公共服务,难以有效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社区公共服务需求,需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增加供给数量,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
基于此,致公党提案中建议:
一、构建全方位的管理体系,完善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之基:科学制定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清单。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的支出定额建设。合理确定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要针对不同项目采购需求的特点,更多选择具有非营利性质的社会组织承担。
二、强化多维度的经费保障,扩大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之源:加大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要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给予支持。部门联动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民间成立福利基金会,建立公开的信息平台,促进资金来源的多元化、社会化。
三、采取创新性的配套措施,促进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之路:推进城乡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问责与监督检查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的多元化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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