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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拦路虎”为公益诉讼“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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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志志愿者 发表于 2018-8-21 21: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帖最后由 齐志志愿者 于 2018-8-21 21:50 编辑


在8月20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向大家分享了几个他亲身经历的案例:


“30个省市区只有29家鉴定机构。江西抚州办一桩大气污染案最终跑到北京才找到鉴定机构;由于奇货可居,有的机构还坐地起价。一家环科所受理一件委托竟然起价1000万元,在得知属于刑事案件,提出价格要上浮20%;若需加快则上浮50%;还有的案件,鉴定费都超过了赔偿金,令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望而生畏……”


张雪樵很焦急:环境公益诉讼是以司法手段维护全社会环境权益的重要法器。而环境损害专业鉴定结论是环境公益诉讼最关键的证据。“目前相应配套制度的不完善已经制约了这一制度发挥作用。”


全国政协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慕仁对此也深有感触。在之前参加调研时他了解到,以非法采矿案件为例,每一起案件所需的勘查、鉴定费用均高达数万元。


“建议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的鉴定机构名录、专家咨询库,加快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联网合作建设;明确环境污染损害相关评估工作程序、方法,规范鉴定收费办法。”张雪樵的建议说出了大家的心声,“也可以探索在各级财政账户设立专项资金或国家建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基金,推动解决鉴定费用高、周期长的问题。”


除了鉴定贵,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滞后也成为影响环境诉讼的共性问题。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之前参加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的相关调研。他发现,数据难共享成为了各方都在反映的难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政府监管等多个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远远不够;另一方面信息发布制度不完善,政府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的环境污染信息类型法律规定不明确。”


“应该充分借助和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工程。”何志敏的建议与委员们不谋而合。


刘慕仁将关注点聚焦到解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通力合作上,“应该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做到案件材料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和网上交流,从而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资源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效益;并建立案件专业咨询协助制度,在证据固定收集、数据分析定性方面,生态环保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具专业咨询意见。”他表示。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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