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9日,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刘文奎在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共同举办的“金融行业精准扶贫能力提升培训班”上指出,在多年实践中,中国扶贫基金会发现社会扶贫一般会存在“一些不精准的问题”,包括对象不精准、措施不精准、效果不精准。
“对象不精准”是指一些参与扶贫的人员,只要到西部地区捐钱捐物就算扶贫了。而实际上,他们也许并没有到达贫困县、贫困村,更谈不上去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
“措施不精准”是指,很多单位提供的扶贫措施往往是在过年过节去慰问贫困户,给他们送去棉被、衣服、粮食、钱。刘文奎认为这种措施是不精准的,因为它无法让贫困户解决贫困问题。
“效果不精准”则是指一些扶贫方法仅仅解决了贫困户一时的问题,“你今年给他2300元,明年不给,他明年还贫困,这个效果是不持续的。”
国务院2015年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国务院2016年底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到2020年,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摘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作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这份规划强调,脱贫攻坚工作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要原则。
“关于精准扶贫,总书记有很系统的论述,(总书记讲到的)6个精准包括: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这是政府部门扶贫基本的要求,社会力量扶贫不一定全部都需要做到这几点,但也还是有些方面值得参考和借鉴。”刘文奎说。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的座谈会上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
刘文奎建议,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至少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精准扶贫的对象和范围是12.8万个贫困村、70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第二,应该把资源用在扶贫对象上;第三,扶贫措施应做到效果明确,而且可持续,能使一村或一户彻底摆脱贫困。
那么,扶贫人员该如何设计符合上述要求的扶贫项目呢?
刘文奎介绍,对于暂时没有劳动能力但可以通过一定手段干预使他们建立劳动能力的一类人,比如未成年人,应给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完成义务教育甚至大学教育,使他们能在就业市场上获得很好的收入。又如因病暂时失去了劳动能力的人群,应对他们进行治疗,“病治好了,劳动力就恢复了,可能一个家庭贫困问题就解决了。”此外,对于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应考虑纳入保险保障系统体系。
对于有劳动能力,又有一定资源的贫困人群,可以通过投入创新组织生产方式、提高资源使用率等方式帮助他们脱贫。
对于有劳动能力但缺乏资源的贫困人群,可以提供异地搬迁、就业培训等项目。刘文奎说,一些地方只有劳动力,但没有任何可以生产的农产品,也没有办法去引进工厂,没有办法开发旅游。因此,对这部分人群的扶贫措施就是让他们经过培训后异地搬迁、转移就业。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