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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捐”和“挑刺”,受伤的是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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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yi020工作人员 发表于 2015-9-21 10: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封寿炎

  日前,大批网友跑到马云的微博留言,指责马云“为什么不给天津捐款”,还用逼迫的语气说道:“首富就应该捐1个亿”,“你不捐款,我再也不淘宝了”。对于这些强迫捐款的留言,有人赞成,有人反对。争议的焦点在于:慈善可以通过强迫手段来实现吗?强迫之下的慈善,还能称作慈善吗?

  在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不少演艺明星、企业家、慈善家纷纷慷慨解囊,捐款捐物救援受灾群众,支持救援救治和善后工作。在这一背景下,作为“中国首富”的马云,确实应该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更多慈善捐赠,为其他企业家做好表率。企业家创造了财富,但归根到底,这些财富是从社会、从消费者中来的。感恩社会、回报社会,这是企业家应有的道义担当。另外,社会和群众赋予企业家崇高的社会地位,让他们享有身份和声望,同时也期待他们在各方面都成为社会表率,热心慈善、热心公益事业。这是杰出企业家形象的应有之义。

  然而,期待企业家热心公益,并不等于可以强迫他们捐款捐物。企业家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应该遵循自觉自愿的原则。人们不应该通过道德绑架、慈善胁迫的方式,逼迫企业家做慈善。如果通过道德绑架或者言语恫吓强迫马云捐款,如有不从就要如何如何,这种做法本身就违背了真正的慈善精神。退一万步说,即使马云屈服于舆论压力,真的捐款一亿元,那也不是真正的慈善,而是舆论讹诈得逞。

  慈善公益基于崇高的责任感和美好道德。美德不能通过强迫、强制、威胁来实现。只有发自内心、自觉自愿的行为,才是值得称道的美德。而另一方面,正因为美德发自内心,很难以一时表象来评估,对于做慈善的企业家,我们也不应无端揣测甚至质疑他们居心何在。遗憾的是,很多人恰恰走进了这个误区。因热心慈善公益知名的企业家陈光标,就在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之后,带领员工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工作。陈光标由于身体不适入院治疗,被医生诊断为中度中毒。消息传出,同样引起了舆论的议论纷纷。有人认为,陈光标抓住机会,成功表演作秀了一回,扩大了知名度,提高了影响力。还有人不相信陈光标是真的中度中毒。他们质疑:那么多消防官兵、记者都长时间在现场工作,他们都没有出现身体异常,为什么陈光标就中毒了呢?可能是去现场“碰瓷”的吧?

  把一个企业家参与公益救援质疑为“碰瓷”,这种“挑刺”无论如何都是不合适的。首先不能拿别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开玩笑。专业的事情应该听专业人士的,既然医生诊断陈光标“中度中毒”,就没道理无端质疑中毒的真假。其次,对于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人,不应该滥发质疑内心动机的“诛心之论”。无论内心的动机如何,从行动上看,陈光标带领20多个公司施工队员,确实参与了现场救援工作。从结果上看,他们确实为救援工作贡献了力量。这就已经足够了,至于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有没有私心,倒不应该成为重点。

  马云遭受的“逼捐”闹剧,以及陈光标遭受的“碰瓷”指责,都反映出一些人没有树立起慈善公益的正确观念,社会中缺乏健康理性的慈善公益文化。首先是企业、企业家群体的社会责任意识还待加强,慈善公益没有成为一种普遍的行为,以致本该是普通的事屡屡成为舆论热点。其次是一些民众的心态也需调整。一旦发生灾害事件,有些人就虎视眈眈,一个个盯着企业家们捐不捐款。捐了之后,又有人横挑鼻子竖挑眼,要么嫌捐款太少,要么指责捐款者出风头、演戏作秀。再者慈善公益的体制机制、法律规范也有待健全完善。近年来慈善公益领域出现很多乱象,严重损害了慈善机构的公信力,甚至连慈善公益都被舆论污名化、妖魔化。我国的慈善公益事业刚刚起步,特别需要良好的体制机制、法律规律、舆论氛围和社会心态呵护。如果没有这些因素共同营造的良好环境,真正的慈善公益事业将很难获得健康发展。

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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