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但缺少资源、缺少资金支持,怎么办?近日,中国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启动首个民间“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并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环境公益诉讼个案支持项目。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生效实施后,符合环境公益诉讼条件的社会组织,如有需要,均可申请基金支持。 该基金现阶段的支持重点领域是对拟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前期调研、取证等阶段,每个个人案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万元,项目周期不超过6个月。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后,受款机构的法定代理人和自然之友共同签署协议。日后提交相应的项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接受监督和评估。而在新《环保法》实施后,由该基金支持的第一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获得立案。 2008年7月,“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被告在未依法取得占用林地许可证及未办理采矿权手续的情况下,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葫芦山开采石料,并将剥土和废石倾倒至山下,直至2010年停止开采,造成原有植被严重毁坏。在国土资源部门数次责令停止采矿的情况下,2011年6月,被告还雇用挖掘机到该矿山边坡处开路并扩大矿山塘口面积,造成植被严重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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