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广州市民政局发出公告,在穗就读的外地大中专困难学生也可获得广州市医疗救助。 据介绍,广州某大学学生小吴是外市低保人员,2013年因患“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在广州住院治疗。根据广州医疗救助政策,小吴享受自助参保待遇,医疗救助金可在支付医疗费用时进行”一站式“记账减免,至今已获减免7.2万余元。 事实上,跟小吴有着类似情况的学生还有很多。根据广州市医疗救助相关规定,在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都是广州市医疗救助对象。 那么,医疗救助到底能得到多少钱的资助呢?记者了解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个人应缴纳费用由广州市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 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或住院治疗,年度最高可获医疗救助金4万元,其中,住院时可免交住院押金。 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急诊)治疗规定病种、住院治疗,年度最高可获商业保险医疗救助金15万元。 如果要获得资助,该如何申请?广州市民政局表示,可凭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所在院校办理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手续。 凭有效医保卡、身份证、救济证件,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上述相关门诊、住院救助项目的“一站式“记账减免;未能记账减免的,携带医疗费用发票、结算单、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到院校所在街道(镇)民政部门申请基本医疗救助;或到中国人寿经办机构申请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咨询电话:020-81499908 或 95519) 获医疗救助后还可获慈善救助 记者了解到,根据广州市慈善医疗救助有关规定,正在广州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大中专学生患重大疾病,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经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政府医疗救助以及其他专项救助后,仍然困难的,可以申请慈善医疗救助。 据悉,慈善医疗救助标准原则上为每一救助对象在一个慈善医疗救助年度内不超过30000元。慈善医疗救助年度的起止点与救助对象参加的社会医疗保险年度保持一致,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按自然年度计算。 申请者可向学校所在地区慈善会提出,并提交下列资料:(1)经学校所在街道(镇)民政部门加具意见的《广州市慈善医疗救助审批表》;(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医困难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区(镇)一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5)申请人(或家属)开户银行存折及复印件;(6)诊治医院医疗收费发票原件或经有关部门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咨询电话020-86004343)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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