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民政部网站发布《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这是我国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领域第一个全国性行业标准发布消息。民政部社会工作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志愿者将被赋予国家统一编号,这会增强个人荣誉感和归属感,激发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热情。
赞成
打通流动关
在人口大流动的当下,志愿者管理系统各自为政,不只是削弱了志愿者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最重要的是不利于、不方便流动的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比如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加入了志愿者队伍,但等到毕业离校后,去了工作地、生活地,要想参加志愿服务,就得重新走程序申请加入志愿者队伍,以前的志愿者资质和经历形同作废。
志愿者全国统一编号,实质上就建立起了全国性的志愿者数据库系统,实现了全国志愿者的联网和资源共享。这不只是让志愿者获得了一个全国的统一编号,最关键的是这个统一编号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得到志愿者组织的承认,志愿者的身份能得到确认,打通了志愿者流动关。这意味着志愿者今后流动,不必重新申请加入,跟团员、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一样,只需要根据这个全国统一编号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即可,给流动的志愿者找到组织和参与志愿服务带来了极大方便,也避免了流动的志愿者在各地重复统计,进而杜绝志愿者规模的虚夸,更准确摸清志愿者数量。
张立美
建议
各方面给予优待
志愿者为社会付出的是时间,是精力,是金钱,应该让志愿服务“物有所值”,才能真正点燃志愿服务的燃烧激情。
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让志愿服务实现与价值的对接。
其一,纳入诚信系统。可以将志愿者的服务记入诚信系统,依据诚信系统积累分数,这些分数用于对志愿者的照顾上。一如献血的志愿者可以免费享受血液的使用是一样的。根据其积累的“好人分数”,在就学、就业、创业、贷款、旅游上给予优惠。
其二,存入时间银行。山东一家公立敬老院实施了一个办法,对志愿者免费为老人服务的时间进行记录,等他们老了之后,就可以享受同等时间的免费服务。对于各种志愿者,我们也应该将他们的志愿服务存入时间银行,等他们老了,也可以享受同等时间的各类免费服务。
其三,给予物质奖励。志愿者需要的不仅仅是荣誉感,在现实中,他们同样需要物质。
郭元鹏
呼吁
有号更应有“星”
有“统一编号”,对于志愿者来说,等于是“有名”,但“有名”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我们不能徒有“空名”,“有名”之后,更要“有实”,更要有“行动”,而这种“行动”多多益善也!如果说要“激发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热情”,民政部门不能仅仅停留于“号”上,更要在“星”上大做文章。不妨这样设想,可以给“统一编号”的志愿者评“星”。一颗星、两颗星、三颗星,以至于十颗星,星级越多证明你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也越光荣。
当然,志愿者评“星”,也要防止弄虚作假,所以应该欢迎举报,且“举报有奖”,而一旦查实“作假”,便立即“摘星”;至于说,有的志愿者获“星”之后违法坐牢去了,那更应该“摘星”。
“奖惩分明”。应该有“政策鼓励”社会的方方面面,对于获得“八颗星”、“九颗星”、“十颗星”的志愿者,可以获得诸多“减免”和“优先”的奖励,特别是在接受养老服务上,要让志愿者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做好人有好报”。
张传发
评价
让人更有尊严
志愿者被赋予国家统一编号,有利于保护志愿者的隐私,有利于志愿服务信息共享,有利于增强志愿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让志愿者感到更有尊严。
中国的志愿者定义是: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资源,志愿奉献个人的时间和行动,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人。长沙的环保志愿者暗访当地采砂毁林情况,并非出于个人私利,而是为了保护当地环境,但他们遭遇被打,怎么不让其他志愿者寒心?
令人高兴的是,志愿者将有国家统一编号了,这就像志愿者拿到了“上岗证”,可以名正言顺地在全国各地开展和参加志愿服务了。任何企图干扰志愿服务、殴打志愿者的行为,必将受到严厉谴责和有力打击。让志愿者服务更规范,让志愿者更有尊严,既是《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的题中要义,也是向全社会传递关爱和尊重志愿者的强烈信号。
毛开云
三 言 两 语
作为一名志愿者,我们的队伍慢慢庞大,一点一滴,积善成河,我想我们只需付出一点点,就可以帮助很多人。
——周海思
好消息,再也不用重复登记了。——黄艳红
指望统一编号,想点燃激情燃烧的志愿热情,也有点瘦骨嶙峋的感觉。——孙杨
目前各地开展大大小小的活动,如果缺少了志愿者,不说这活动无法开展,至少开展得很不顺利。就像平时城市环境很好时大家想不起环卫工人一样,而一旦哪天环卫工人不工作时,人们才知道环卫工人的作用。——王鹏
当志愿者的人不求经济回报,追求的是精神满足,所以物质奖励没那么重要。
——杨梅
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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