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矫正社会工作
★★服务对象的特点(新增): 1、冲动好斗的人格特征; 2、自卑消沉的心理特征; 3、与社会严重脱节的社会特征; 4、困难重重的生活特征。
★★服务对象的需要: 1、基本生存条件的保障需要; 2、教育、就业权益的保障需要; 3、正常家庭生活的需要; 4、再社会化的服务需要(核心)。
一、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包括司法判决前的服务、监禁场所中的“社会工作”、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工作”、刑满释放后的“社会工作”)
(一)、司法判决前社会工作(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的亲友) 1、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工作介入(一定要写判决前的调查报告) ★★判决前的调查报告包括: 1)、犯罪事实的记录; 2)、前科; 3)、本人的生活史(记载家庭、受教育、工作经历、身体状况、财产状况、宗教等)。
2、针对服务对象亲友的社会工作介入
主要针对这些陷入困境的犯罪嫌疑人的家人提供帮助: 1)、寻找社会资源以维持生计,如申请社会救济、帮助寻找暂时性工作等; 2)、为因事件发生而失去依靠的儿童少年安排、照料生活,如寻找替代家庭或收养机构、与学校老师联系以关注学业等; 3)、因事件发生而产生心理困扰的家庭成员提供辅导服务。
(二)、监禁场所中的社会工作 ★★1、协助服刑对象适应监禁场所的生活(帮助对象熟悉监狱环境;协助服务对象戒除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协助服务对象解决生活困难;预防服务对象间犯罪观念和行为的交叉感染); 2、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公民教育;心理、情绪辅导;职业技能训练;人际交往知识与能力提升); 3、帮助服务对象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帮助其了解外面社会的变化;帮助其加强与家庭的联系;帮助其构建支持社会网络)
(三)、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工作 ★1、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管理(保持良好品行;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的命令;接受矫正社会工作者辅导;及时汇报工作、生活的居住状况,不以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等) 2、院舍训练的组织管理 3、社会服务计划的执行 4、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社会服务(促进就业;帮助接受教育;做好基本生活救助;落实社会保险)
(四)、刑满释放后的社会工作 1、提供住宿场所; 2、提供就业、就学辅导; 3、提供生活辅导和医疗保健转介服务; 4、提供物质援助。
(五)、针对涉毒人员的社会工作介入(新增) 1、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治疗及康复服务(建立戒毒人员档案;定期不定期对戒毒人员进行个案辅导或家访;与相关部门合作,为戒毒人员提供生活上的关心和支持,帮助解决生活、工作、学习、社会交往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2、为社会大众提供预防性禁毒教育及宣传服务(通过小组活动或班会等形式,对中小学校学生、老师和家长进行禁毒宣传教育;跟进学校和社区中滥用药物和毒品的青少年,为其提供个案辅导和家庭辅导;在社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发动组织社区志愿者参与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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