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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益和慈善,区别在哪? [打印本页]

作者: gongyi020    时间: 2024-1-24 23:59
标题: 公益和慈善,区别在哪?



如今,做公益和慈善成为了一件值得宣扬和能够让人感到自豪的事情。许多人接触公益慈善,是从自己的一颗善心开始。近年来,随着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稳步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的人们加入到各类慈善活动、公益活动中。


在许多人看来,捐钱、捐物、做义工……都是在做好事,公益等同于慈善。那么,在目前当下的环境下,做公益还是做慈善,有区别吗?


如果将上述疑问输入搜索框,你可能会看到词典里有这样的词义解释:

——慈善 对人关怀,富有同情心。(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年版《大辞海》)

——公益 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多指卫生、救济等对公众有益的福利事业。(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辞海》 )


公益≠慈善的具体表现在:

1
含义不同

公益是个人或组织自愿通过做好事,行善举而提供给社会大众的公共产品。

而慈善是人们自愿地奉献爱心与援助的行为,和从事扶弱济贫的一种社会事业。

2
维度不同

公益的维度是社会成员基于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在政府力量外;主动谋求公共利益满足与维护动员社会资源,优化重建社会结构关系,解决或改善社会问题。

慈善维度通常基于怜悯同情或不忍之心,致力于帮助因社会问题陷于困境的个体,获得正常的生存与发展权利。

3

主导不同
公益事业以政府为主导。慈善事业以社会民间组织为主导,慈善事业是公益事业的其中一种。

4

面向对象不同

公益是面向大众,解决社会问题,并且是从根源上解决社会问题。

慈善面向个体,解决个体问题,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5
主动性不同

公益是基于公民自觉之后的责任履行。慈善是基于社会矛盾和问题突出之后,公民自救和自治的行动。

在大多时候,慈善和公益有概念和本质上的区别,在一定条件下,两者也相辅相成,可以相互转化同时推进

当慈善主体从关注个体利益转变为关注整个群体、整个社会的利益时,就必须解决背后的根源——社会问题(通常由文化观念、制度与市场等因素导致)。比如通过社会倡导和实际行动推动政策立法的进步,社会文化与观念的改变,这时就转换至公益维度。反之,在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时,开始为满足个体利益而行动时,就进入慈善维度。
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某些学者会认为将公益和慈善作区分这件事,本身就是“不必要”的。

不必执着于“慈善”与“公益”或“charity”与“philanthropy”的差异,它们指称的都是同一个对象,差异仅仅是所指称的对象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

无论是传统的“慈善”,还是现代的“公益”,无论是“法律上的慈善”,还是“生活中的慈善”,只要符合“慈善的本质”——利他性与民间性——就都是“慈善”。这样的“慈善”,既包括前现代的慈善,又包括现代的公益,既包括政府承认的慈善组织所从事的慈善,又包括广泛发生于亲朋、邻里、同事、陌生人间的人际救助现象。


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的,正如它所指示的对象一样。拓展“慈善”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将“公益”的内涵与外延纳入其中,形成涵盖原来意义上的“慈善”与“公益”的内涵与外延的新慈善概念,不但可以更好地概括过去与现在的慈善实践,还可以消解“慈善”与“公益”并用带来的混乱。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康晓光、冯利《中国慈善透视》


公益慈善本来是两个词:公益+慈善,分别强调这类社会活动的结果和动机两个不同方面。但这两个词在现代社会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个统一的社会话语乃至学术话语,以反映或表达这类社会活动的共同特征及其本质。
公益是指让不特定多数的社会成员普遍受益的社会活动。通常这类活动包括两大类,一是直接让公众受益的社会活动,如空气质量的改善、社会公平的实现等;二是通过改善困难群众的状况间接让公众受益的社会活动,如扶贫济困、助学助老等。公益活动不同于由政府动用财政资源提供的公共服务,在于其主体不是政府而是政府以外的其他社会力量,资源不来自财政而来自社会。在现代社会,公益活动往往和公共服务结合起来,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将大量的财政资源提供给社会组织,通过公益服务来实现公共服务,以提高整个社会的公众受益或社会福利水平。

慈善和公益有很密切的关系。从结果上看,慈善就是公益。但慈善更关注动机和行为。在中文语境中,慈和善包括慈念和善行两个方面,慈念是动机,善行是行为,慈和善加在一起,指的是基于仁慈兼爱之心关怀、施予、帮助、救济他人的善行善举和为此提供的善款善物。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

2016年《中国公益慈善:发展、改革与趋势》

http://npc.people.com.cn/n1/2016/0503/c14576-28321122.html

于以上讨论,善城广州邀请了来自中山大学的副教授周如南及广州市政协委员郑子殷,与我们一同探讨。

中山大学副教授周如南表示,除了可以从词源和两个词的文化渊源辨析外,人们也可以从实务的视角去看这两个词。慈善和公益,前者往往是授人以鱼,而后者更需要授人以渔。

周如南举例分享道:比如,大家看到了留守儿童,想要帮助他们,从慈善的角度可以进行短缺物资的捐赠,而公益的角度往往从现象背后的痛点深挖回应问题的解决方案。这时,再谈到留守或流动儿童的时候,我们想到的是如何优化教育资源的分配,如何推动公共资源的均等化,如何避免乡村的式微;与此同时,公益往往强调的是结构性的改变,而这件事往往需要社会力量推动。

虽然目前“大慈善”的概念涵盖了“公益”,但在现实的许多场景中,“慈善”还局限在一个狭隘的概念中,难以在现行的体系框架下实现多部门联合推动,导致了“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在周如南看来,慈善和公益如今已成为一个广泛而宽阔的概念,需要形成一个更有力的机制,推动多部门联动,打破目前政府部门条块分割的情况。此外,要贴合大众的普遍认知,推广公益的概念,让公益的概念得到更加广泛的认同。

“慈善法已经阐述清楚公益和慈善的区别,所以很重要的一点,是普法。”广州市政协委员郑子殷则认为,公益与慈善的概念之间的界限区别不是重点,重点是其中的核心概念:在企业不为、政府不及的领域,有这样一种手段在社会治理的框架里去发挥作用。而且这种手段应该是可延续性的,不断发现问题进而不断去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进一步传递方案到政府层面,推动方案落地让政府能更好服务社会。

(本文善城广州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

撰文:晓善、符颖杨

编辑:小新

校对:林无敌

编审:王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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