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的财产具有社会公共财产的属性,因此社会组织在使用时需要接受捐赠人、受益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监督,并对TA们负责。确保充分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既是社会组织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获取公信力的重要来源。根据法律规定,社会组织需要公开的信息涉及到机构章程、重要制度和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成员等基本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慈善信托相关情况、以及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情况。属于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需要及时在“慈善中国”这一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其他社会组织则可以利用自己的官网或其他自有平台进行公开。
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是社会组织每年接受年度检查时必须要提供的两项报告,除此之外可能还会根据监管需要或者其他资质申请需要而进行专项审计,形成专项审计报告。虽然这些报告的制定是为了满足法律要求,但同时也是社会组织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众展示机构合规能力和工作成果的重要渠道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