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乡村全面发展、优先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分类有序发展,坚持党管农村、农民主体、多方投入、共建共享,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五个振兴”及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高质量稳定脱贫水平“三个提升”为重点,对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
《规划》提出,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要求,着力打造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农村基层治理的示范区、农村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力争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规划》共设置29个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4个,预期性指标25个,并分别明确至2020年和2022年的目标任务。
《规划》结合广东实际,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撤并消失等对村庄予以分类,明确了各类村庄包含范围和推进措施,要求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准确聚焦阶段任务,科学把握节奏力度,不超越发展阶段,不刮风搞运动,有序实现我省乡村振兴。
《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细化实化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重点、政策措施、推进机制,并以专栏形式,部署了一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通过解决乡村发展“人、地、钱”供给短板问题,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进一步激发乡村内部活力、优化乡村外部发展环境,重塑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规划》明确了实施责任和任务分工,提出了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动态修订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等保障措施。
《规划》是指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规划》的印发,标志着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备。
★ 目录★前 言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规划目标
第二章 战略格局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第二节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第三节 有序实现乡村振兴
第三章 发展富民兴村产业
第一节 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第二节 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第三节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第四节 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五节 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第六节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四章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第一节 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第二节 系统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第五章 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第一节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第二节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第三节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第六章 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
第二节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第三节 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
第四节 实施乡村德治工程
第五节 加强乡镇一级建设发展
第七章 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第三节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第四节 保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第八章 建立健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第一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二节 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第三节 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第四节 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第五节 健全政府投入政策体系
第六节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第七节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第九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坚持规划引领
第三节 强化法治保障
第四节 注重典型带动
第五节 抓好考核监督
其中第五章“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提到,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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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针对优秀传统文化淡化、维系农村社会秩序的乡村精神日渐衰落,以及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滞后等问题,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第一节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加强农村公益广告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景观建设、文化墙绘制作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涉农法规政策体系,融入农村生活实践。探索建立涉农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二)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逐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以县域为整体,以县镇村三级为单元,打通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机制,实现基层人员队伍、资金资源、平台载体、项目活动的有效整合。推进村(社区)“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市县镇村四级联创,把文明村镇建设作为改善生活环境的一个重要抓手,融入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等岭南特色文化,确保文明创建落实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到2018年,50%省定贫困村达到省文明村创建标准;到2020年,100%省定贫困村达到省文明村创建标准,全省文明村镇覆盖面达到95%。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到2020年,实现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覆盖。 (三)倡导诚信道德规范。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农村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依托全省信用信息平台,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措施,开展诚信户、诚信企业创建。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的观念。弘扬中华孝道,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社会风尚。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活动,做好“南粤新乡贤”宣传推广。
第二节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一)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勤劳勇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邻里相帮等文化传统。传承传统建筑文化,使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融入乡村建设和保护。传承民间戏曲、民俗活动、民间音乐、传统手工艺等乡土文化。进一步挖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广泛开展非遗进乡村活动,加大乡村地区非遗宣传,加强非遗传承人群培养,结合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进乡村非遗整体性保护。加强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因地制宜建设村史馆、农耕文化馆、家风家训馆、好人馆。 (二)重塑乡村文化生态。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盘活特色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挖掘、保护和利用岭南驿道文化。以形神兼备为导向,保护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把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融入乡村建设,深挖历史古韵,弘扬人文之美,重塑诗意闲适的人文环境和田绿草青的居住环境,重现原生田园风光和原本乡情乡愁。引导新乡贤、企业家、文化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丰富和发展乡村文化业态。 (三)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挖掘培养乡土文化本土人才,打造一批富有岭南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岭南优秀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大力推动农村地区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培育形成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持续举办南粤古驿道文化创意大赛。积极开发我省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武术、戏曲、舞龙、舞狮、龙舟、锣鼓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促进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
第三节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一)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加快推进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镇村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建立以县级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促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延伸。统筹有线、无线、卫星覆盖方式,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体系。探索农村电影放映的新方法新模式,对新建和改扩建并加入城市院线的乡镇影院予以资助。推进农家书屋延伸服务和提质增效,实现农家书屋与村居综合文化资源整合。积极发挥新媒体的作用,使农民群众能便捷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完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二)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推进文化惠民,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加强龙舟制作技艺、广东剪纸、粤绣等农村非遗挖掘与保护,促进乡村非遗传承和传播。推动优秀岭南农耕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合理适度利用,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科学普及和文化娱乐活动。加强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加快农村文体协管员、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培育乡村文艺团体,培养一支懂文艺爱农村爱农民、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支持乡村文化能人,壮大乡村振兴文化力量。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体育活动。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各级专业文艺院团以文艺小分队的形式开展系列“送戏下乡”“文化下乡”等活动。全面开展戏曲进乡村,逐步实现“每年在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场戏曲演出”目标。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推进中华传统节日振兴,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鼓励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办好民间“村晚”、民俗文化、传统体育活动。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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