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应当到商业群落去讲,在公益界讲意义不大
冯永峰:这两天的文章不小心暴露了我对社会企业的真心看法,因为我明说了,社会企业是一个不伦不类的怪胎。有些人就此反驳了过来。这对内心粗暴而外表假装儒雅文明的我来说,说出这内心的秘密,在以前是很难想像的。好在这次的小争论,也帮我小小地释放了一下。
讲一个现编的寓言吧。
说是古代有一个武士,虽然不识字,但却特别的能征善战。战场上只要有了他,一定充满战争的激情,把一件杀人的功课,解释得无比的高尚。团队里只要有了他,一定能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话说有一天他到了寺庙里小憩,在与方丈对谈几句,到佛前膜拜几腰,在香炉里爇香几炷之后,突然觉得自己也应当从此放下屠刀,循入空门。他真的放下了,成了寺庙里的一个扫地僧人,偶尔还兼职做饭和打水。当然,也茹素、打坐和念经,有时候也闭个黑关、长关什么的。
一两年后,世间那些好斗的人,听说了他的去向和踪迹,纷纷穿着铁鞋来找他,请求他下山出寺,帮助去做更大的战争功业。或者许他以宏大的收益,分地封王的,想利诱他继续为发起战争的人卖命。
然而这个过去满身战争腔烟火气的人消失了。他们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那些技能和英勇,智慧与见识,心力与胆量,个个只能感慨万千地弃他而去。即使是在寺院遭遇了战火的时候,也没见他出来组织战队,拼死抗敌,而在那里喃喃自语,讲经说法。他已经成了与此前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人,用另外一种价值观在生活和维持性命。
寓言编完,想要说的道理跟上。
这种变频经常发生在由商业而半道拐入公益的人之间。但只要变频真的发生了,那么,此前的所有业绩和能量,都可能已经消逝得茫然无存,就是自废武功也好,说是转换能量场也罢,反正,心变了,人就变了。
我琢磨“社会企业”的诞生与推广,也许就是极少数人,对一个想像出来的社会形态,产生了痴迷,而制造出来的一个幻觉。然后试图把幻觉说成真相,把真相说成真理,把偶尔的试验当成必行的法门。
这几年,社会企业在公益界被谈得了好多,我总结下来,大概可以得出三个小观点。
一是公益的人是肯定做不了社会企业的,因为社会企业的第一要素仍旧是企业,需要具备企业的那种“无情的赚钱利润”的运营能力。这是企业的看家之本,也是一个人成为企业家的原始基因,没有了这原始本能的发动和支撑,一切企业都不可能成就。
二是商业的人是有可能做社会企业的,但受限于分配机制和运营模式的探索风险太大,目前能做到的可能只能在后端的分配机制上做得更“社会”,偏公益一些。而在前端的赚取利润的能力上,是一分一毫也不能松弦、改性和降维的。一旦在赚取利润的能力上放低了要求,更换了跑道,离开了战壕,甭说做公益,自身都可能沦落成为社会做公益的对象了。
三是当前对社会企业的讨论和传播,验证了公益的一个能力,叫“社会启蒙”或者说思想引导。世间有很多事,是只有公益界的人,才可能提得出来的。但公益界提出来的想法,不一定只能靠公益界的人去实现,传播到了社会的其他能量主体上,倡导出一些新型的实践主体,也是有可能的。因为倡导也不一定非是全靠激烈的拼杀,也可能是柔性的与温和的;倡导重要的不在于烈度,而在于持久性。
如果再拿世间已经出现的现象来对照,我们又可以发现两个有意思的“定格”。
一是由公益界去探索的一些社会企业实践主体,至今拿不出像样的成绩单,要么是概念上的偷换,要么在实践过程中自身都过不了“原型难产”的关,很多话说起来很好听,但一旦落到实践上,都无法像样地维持,只能苦苦支撑那么三五年,然后就慢慢萎缩或者轰然倒塌。也许唯一的价值,就是告诉世间这条路可能不通。
二是由企业界发动的社会企业实践主体,目前案例太少,同样也难以找到有效的实际证据。太多的还是基于想像和幻觉。这世界的人有一种奇怪的能力,就是把“理想当现实”,把他乡当故乡。理想被说得多了,自己都以为是真的发生过。这种把理想当现实的案例,在我遭遇的企业家谈公益的场合,表现得非常抢眼。好多刚刚入公益之门的企业家们,一拿起话筒,先是批评公益界的这个不是那个不好,然后说应当有这个解决方案那个突破之道。你听下来之后,以为是他真正实操的智慧结晶,结果追问过去,却发现不过是临时起意想到的“可能性”。如果你再追查到这个企业家所在的公益组织,发现办公室里面不是一团混乱,就是内讧频频,根本支撑不了此人拿着话筒时绽放出来的那些“经验和设计”。
但有人说,社会企业是我们这一代人的美好理想,今天的实验不成功,不等于未来不会发生。我记得阿里的顾问梁春晓老师也一再告诫我们,“如果你想看到后天,你就不应当站在今天去看,你至少应当站到明天去看。”
这话当然很有道理,有道理到不能反驳也无法反驳,因为我们的美好理想当然是不能随便践踏的,我们的美好理想也是不可能停止实践的。人类有一种天然的本能就是永无止境不屈不挠的探索精神。只要有人愿意实践,只要社会愿意探索和投资,这美好理想是成是败,确实也不太重要。
不过有一点是很重要的,当前这个节点,在公益界讨论社会企业或者推广社会企业,意义已经不大,到商业界去推广和传播,甚至带动一批潜在有意愿者的实践和探索,倒还是更有前途。就如在寺庙里推广某些催人向善的法门,似乎也没有太多的意义,真正的要是想推广,和尚们应当走到红尘中,大德们应当泡到凡俗里。
倒真的是建议那些怀抱“社会企业”极强烈的心愿的伙伴们,花一些精力去说明“公益的陌生人”,也就是商业群落里的那些商人们,尤其是成功的商人们。在他们浑身志得意满,觉得自己此生无所不能,“做一个成一个,做两个成一双”的时候,去真金实银地投入投入,体验体验、品尝品尝社会企业的酸甜苦辣,也许,人类会由此增生出不少有趣的探索和意义来。(201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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