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拟于今年联合人社部出台《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
时报君独家获悉: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体系,民政部拟于今年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目前,民政部正在通过各地民政部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该项政策具体内容,并拟于3月28日赴南京市开展调研座谈。此前的3月10日,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司长吕晓莉一行4人在北京市开展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政策调研活动。调研会上,吕晓莉司长介绍了有关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制定背景、内容和构想情况。她指出,评价办法既不能条件过高,又是社会工作行业的最高水平。要考虑三个场域,即社区、事业单位和社工机构,是中级社会工作师中的佼佼者才能够评选成为高级社会工作师。
此外,今年1月份在北京召开的2017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由民政部拟定的《2017年民政部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提交会议进行了审议,民政部拟在2017年修订或新制定出台31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推动出台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政策。
2016年11月期间,民政部在广州召开全国社会工作推进会。会上,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讲话时也指出,要抓好中央12部门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贯彻落实;要尽快制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评价体系。
2015年时,时任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司长的王金华即表示,将尽快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该意见将就我国社工的岗位设置做出规定,并会对各职称级别社工的最低工资水平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还将开通“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职称评定。
现在回看,《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已于2016年10月14日颁发。按照今年以来民政部重视程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年内出台应可期。
而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首次举办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以来,全国已共有288768人取得证书,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219242人、社会工作师69526人。其中广东近6万人,江苏近4万人,浙江、北京超过2万人。
关于我国社工师最早的政策出台于2006年,现在已经过去了11年。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颁发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正式建立,并于当年9月1日开始实施。
规定中指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在高级社工师政策正式出台之前,我国社工发展较早的地区已在尝试高级社工师的评定探索。例如,上海等地近几年已实施了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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